工作过了试用期,老板迟迟不与我签合同以及商量转正问题

工作试用期3个月已过,早半个月前已经跟老板说过,老板说等试用期过了再说,然而,试用期过了后,我联系不上老板,于是我跟主管说,主管说要等老板这个星期过来商量商量后,才能给我答复,今天已经是星期天,老板刚刚也过来了,也没有找我说话,找我茬就有...现在已经出去吃饭,我很愤怒...最讨厌言而无信的人

我想问我试用期过了,如果因为老板迟迟不签合同以及商量待遇,这如何处理!!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我想辞职,应该不会扣任何工资吧?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规定加付补偿金。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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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17
第一,你们当时有没有签就业协议?
第二,他们每个月给你工资了吗?
第三,你还想在这个公司干嘛?有发展吗?

你们之间如果没有什么限制条件,应该是可以随时走人的。追问

木有就业协议,工资每月都有发....
老实说,没什么发展,但能扎实基础...
再者,在公司貌似没有什么发言权,身为一个设计师,总是让别人指指点点着做,做不出自己的特色...
而且,一天在公司说不够10句话,最多和女孩子聊几句...
没有签过任何协议,合同,只有半个月工资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3个回答  2011-07-17
那说明你还没有给老板创造财富。
第4个回答  2011-07-17
可能老板对你不满意 饿 想拖延时间 打发掉追问

不满意?他早就说了转正没问题,等过些時間跟我去办理保险那些东东...
可是说完就好像没了那事一样,现在已经拖了半个月,最讨厌言而无信的人,答应了的东西又没有履行,一次拖一次,本来是满心期待今天他能跟我说的...唉。

追答

去找他!!半个月了 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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