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五月三十号进入公司正式上班.公司是十五号发工资,本该发给我半个月的工资.可是公司告诉我要扣半个月工资.说是扣押金.这样是否侵犯了我的劳动权益?我该怎样做呢?
试用期好像也不能扣押金的啊.这是劳动保护法里有的啊.
如今,在中国有法不依的事情还少吗?这几乎形成了惯例,看开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