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的故事

如题所述

第一个吃西红柿的人
今天,西红柿是世界许多国家人民喜爱的食物。然而,有人考证,西红柿原来生长在秘鲁的森林里,叫做“狼桃”。由于它艳丽诱人,人们都怕它有毒,只欣赏其美而不敢吃它。16世纪时,英国公爵俄罗达格里从南美洲带回一株西红柿苗,献给他的情人英国女皇伊丽莎白。从此,西红柿便落土欧洲,但仍然没有人敢吃它。当时,英国医生警告人们说,食用西红柿会带来生命危险。若不是美国人罗伯特上校采取了一次破天荒的行动,恐怕人们至今仍不知道西红柿是什么滋味。
1830年,罗伯特从欧洲带回几棵西红柿苗,栽种在他的家乡新泽西州萨伦镇的土地上。但是,西红柿成熟之后,却一个也卖不出去,因为人们把它看作有毒果实。罗伯特不得不大胆向全镇人宣布:他将当众吃下10个西红柿,看看它究竟是不是有毒。镇上的居民都被罗伯特的“狂言”吓坏了。一个医生预言:这个古怪的上校一定活得不耐烦了,肯定会因为自己的愚蠢而命丧黄泉。
罗伯特吃西红柿的日子到了。全镇几千居民都涌到法院门口,看他如何用西红柿“自杀”。正午12点,罗伯特上校出现在众人面前。他身穿黑色礼服,面带微笑,缓缓走上台阶,接着,他从小筐里拿出一只红透了的西红柿,高高举起,向众人展示。待几千双眼睛验证没有假后,他便在众目睽睽之下咬了那只西红柿一口,一边嚼一边大声称赞西红柿的味道。当罗伯特咬下第二口时,有几位妇女当场晕过去了。不一会儿,10个西红柿全部被罗伯特吃完,他仍安然无恙地站在台阶上,并向大家招手致意。人们报以热烈的掌声,乐队为他奏起了凯旋曲。
罗伯特的行动证明了西红柿没有毒。于是,西红柿名声大振,在世界各地广为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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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28
  番茄(tomato)别名西红柿、洋柿子,古名六月柿、喜报三元。在秘鲁和墨西哥,最初称之为“狼桃”。果实营养丰富,具特殊风味。可以生食、煮食、加工制成番茄酱、汁或整果罐藏。番茄是全世界栽培最为普遍的果菜之一。 美国、苏联、意大利和中国为主要生产国。在欧、美洲的国家、中国和日本有大面积温室、塑料大棚及其他保护地设施栽培。中国各地普遍种植。栽培面积仍在继续扩大。
  相传番茄的老家在秘鲁和墨西哥,原先是一种生长在森林里的野生浆果。当地人把它当作有毒的果子,称之为“狼桃”,只用来观赏,无人敢食。当地传说狼桃有毒,吃了狼桃就会起疙瘩长瘤子。虽然它成熟时鲜红欲滴,红果配绿叶,十分美丽诱人。但正如色泽娇艳的蘑菇有剧毒一样,人们还是对它敬而远之,未曾有人敢吃上一口,只是把它作为一种观赏植物来对待。

  据记载,十六世纪,英国有位名叫俄罗达拉的公爵在南美洲旅游,很喜欢番茄这种观赏植物,于是如获至宝一般将之带回英国,作为爱情的礼物献给了情人伊丽莎白女王以表达爱意,从此,“爱情果”、“情人果”之名就广为流传了。但人们都把番茄种在庄园里,并作为象征爱情的礼品赠送给爱人。

  过了一代又一代,仍没有人敢吃番茄。

  到了十七世纪,有一位法国画家曾多次描绘番茄,面对番茄这样美丽可爱而“有毒”的浆果,他还躺在床上,鼓着眼睛对着天花板发愣。怎么?他吃了一个像毒蘑一样鲜红的番茄居然没死!他咂巴咂巴嘴唇,回想起咀嚼番茄那味道好极了的感觉,满面春风地把“番茄无毒可以吃”的消息告诉了朋友们,他们都惊呆了。不久,番茄无毒的新闻震动了西方,并迅速传遍了世界。

  从那以后,上亿人均安心享受了这位“敢为天下先”的勇士冒死而带来的口福。到了十八世纪,意大利厨师用西红柿做成佳肴,色艳、味美,客人赞不绝口。番茄终于登上了餐桌。从此,番茄博得众人之爱,被誉为红色果、金苹果、红宝石、爱情果。

  目前,番茄作为一种蔬菜,已被科学家证明含有多种维生素和营养成分,如番茄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和A以及叶酸、钾这些主要的营养元素。特别是它所含的茄红素,对人体的健康更有益处,而一些水果如西瓜、柚、杏只含有少量的茄红素。当然,人们称番茄为“爱情果”,还因为此果真有如爱情一般的功效,可以让女孩子们更加美丽呢!我们看到,慈爱和懂科学的母亲往往会让孩子多吃番茄。
  西红柿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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