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不满一个月辞职,当月工资怎么计算?是工资/30*出勤天数还是工资/应该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我是3月26日从山东雅美科技辞职的,1月份之前基本工资是1650元,2月份公司安排涨工资,幅度在200左右,还有一部分绩效工资。辞职之前我的月收入在1900元左右。我在公司是倒班的工作方式,正常情况下我3月份出勤时间是23天,辞职时已经出勤19天。可是公司发我三月份工资只有632.55元。公司给我的答复是:工资/31*出勤天数,同时没有2月份和3月份的绩效工资(我们绩效推迟两个月发放),请问这么计算合理吗?我可以申请维权吗?
补充一下:我目前已经离开山东,而且这是我三月份的工资,因为辞职时候手续出现问题,一直拖到5月23号才发,手头拿不到工资单,而且如果我现在回到当地劳动部门追讨,实在是不太划算,不知道有什么解决方法?

扣压员工工资的做法本来就是不对的,一般离职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中绩效按规定一般公司是不给的,前面的是要给的。所以他扣发你2个月的绩效工资的做法是不对的。可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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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24
不合理,可以去劳动局告它。你正常出勤是23天,那正确算法是:底薪/23*出勤天数+加班费+绩效奖金
第2个回答  2011-05-26
不合理,可以申请维权
第3个回答  2011-05-24
上几天班就发几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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