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不满一个月辞职,工资该怎么计算?是工资/30*出勤天数还是工资/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我是3月26日从山东雅美科技辞职的,1月份之前基本工资是1650元,2月份公司安排涨工资,幅度在200左右,还有一部分属于绩效工资。辞职之前我的月收入在1900元左右。我在公司是倒班的工作方式,正常情况下我3月份出勤时间是23天,辞职时已经出勤19天。可是公司发我三月份工资只有632.55元。公司给我的答复是:工资/31*出勤天数,同时没有2月份和3月份的绩效工资(我们绩效推迟两个月发放),请问这么计算合理吗?我可以申请维权吗?
补充一下:我目前已经离开山东,而且这是我三月份的工资,因为辞职时候手续出现问题,一直拖到5月23号才发,手头拿不到工资单,而且如果我现在回到当地劳动部门追讨,实在是不太划算,不知道有什么解决方法?

首先,不推荐您维权,因为现在维权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太高,考虑到您一件离开了山东,维权的过程还容易影响到您的下一份工作,怎么看来都不太划算。
其次,如果您决定维权,首先就是要保留证据,从您的情况来看,“工资/31*出勤天数,同时没有2月份和3月份的绩效工资”的计算方式是完全不合理的,如果不是你们hr的人故意在整您,那就是他们小学数学没学好,绩效工资也是应该发放的。
最后,祝您顺利找到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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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24
这么计算完全不合理,应该这样算:工资/21.75*出勤天数,可以提供你的工资单向当地的劳动保障局进行维权
第2个回答  2011-05-24
1.计算不合理,应该是 工资/21.75 吧
2.维权的话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3.要告他的话,注意收集保留证据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02
你申请维权吧,你3月份的的薪资应该是“工资/21.75*出勤天数+加班费+其他”,你拿着你的工资单去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维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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