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吗?

我在6月3日早晨7点左右, 骑着一辆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后面过来一辆出租车并道抢路, 把我刮倒了 。司机态度很不好什么都不管让我报警,我就报警了 ......不说经过了 现在交警说如果我的是电动车就没有我的责任 说如果是机动车就是我的主要责任 这个说法合理吗?还有就是我把发票(发票上写明:电动助力车)都拿去交警队了 但是他们非说我的是电动摩托车 说我的是机动车 这样的坚定对吗?

一般来说非机动车辆是指通过人力或者畜力驱动的车辆,比如我们每天骑的共享单车,它就属于非机动车辆。但一般来说我们骑的电动车也是属于非机动车辆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1

不属于,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属于助力车。搜狐网

拓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款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常见电动车和电动摩托车等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设计车速大都超过了每小时20公里,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无论采取何种驱动方式,只要其技术参数列明的最高设计车速超过20km/h的,可以认定为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km/h的,可以认定为摩托车。

电动车辆在国民经济中所占份额不是很高。但是它符合国家定的节能环保趋势,大大方便了短途交通,最主要是通过对能源和环境的节省和保护在国民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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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0

这个问题事关重大,毕竟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规定不尽相同,所以明确身份关系到法律的适用问题。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所以判定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主要取决于驱动方式、最高时速以及车重。

结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以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于电动自行车以及摩托车的规定,时速20km/h以下且车重不大于40kg的判定为非机动车,而最高设计时速在20-50km/h之间且车重大于40kg的判定为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大于50km/h的统统判定为摩托车。

所以按照法理来讲,目前绝大多数电动车均属轻便摩托车范畴,所以在定性上还是属于机动车的。

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绝大多数均按照非机动车处理。

虽然法理如此,但是各地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绝大多数情况对于电动车都是按照非机动车的管理办法来执行。严格意义上来说,目前道路上95%的电动车都是违规上路行驶,所以鉴于现实情况,笔者暂且以实际情况为准,按照非机动车的管理方法来进行说明。

关于电动车速度的问题


之前由于电动车新国标迟迟未能出台,再加上各路媒体和大V的轮番科普,电动车20km/h的速度限制可以说是深入人心,以至于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误以为,电动车的限速真的就是20km/h。

实际上,20km/h只是标准中对于电动自行车和轻便摩托车两种交通工具的速度划分,并非电动车实际道路上应该遵守的限速标准。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节第58条的描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h。

讲真,15km/h的限速在现实中甚至连摩拜都干不过,所以即便法规中有规定,但实际上很少有人知道并遵守这一规则。

关于电动车过马路的问题


过马路走斑马线,这恐怕是每一个接受过基础教育的中国人都应该了解的事情,所以很多电动车用户在过马路时也会与行人在斑马线上混行。


实际上,目前我国对于电动车的管理非常混乱,上述这些法律法规很多电动车用户甚至是闻所未闻,而在各地的执法实践中,也鲜有因为超速、违规载人载物、未按规定推行横穿马路等受到处罚的案例。

随着电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模糊的身份定位、不具备可执行性的法律规定以及粗放式的执法管理都无法与电动车这样一个拥有广泛群众基础的交通工具向匹配,这也进一步造就了当下的交通乱象。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法治中国道路上我们需要恪守的准则。治理电动车乱象,我们首先要重新定义电动车,让新国标尽快出台,明确其身份,同时将现行法律法规中不具备可行性、与当前实际情况严重脱节的条款尽快修订。

兼顾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和道路交通安全,之后广大电动车驾驶员应主动了解、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法部门通过科学手段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些方面多管齐下,才能真正让电动车走向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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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6-13

今年3月,公安部、工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下发通知,一纸禁令,限期淘汰超标电动车。按目前执行的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瓦。但目前市场上正常销售的电动车大多是超标车。

电动车为何超标?超标后又有什么危害?6月12日,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并采访内部人士,揭秘电动车超速原因。

事故主要原因有4种

保守估计,太原电动车保有量已经超过70万辆,在数量急剧增多的同时,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市交警支队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8—2010年,太原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共发生932起,造成50人死亡、1044人受伤。仅2010年,太原市与电动车有关的交通事故共发生317起,造成18人死亡、347人受伤,三项指数分别占全市同类事故总数的19%、7.4%和17%。

分析发现,涉及电动车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超速等;而速度快最为致命。

电动车多超标监管成空白

太原万柏林区中奥商城是省城电动车市场主要集散地,6月12日,记者对商场进行实地探访后发现,只有轻便电动车符合“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的国家标准,而时速上,无论是摩托型还是轻便型,竟全部超标。

2010年,国家标准委发表声明称,目前消费者购买使用的电动车,在速度、重量等方面突破了标准时速,而不能算作是“自行车”,应属“轻摩化电动自行车”。

某电动车销售店经理说,电动车刚出现时,并无超标不超标之分。随着相关标准出台,有些厂家生产符合标准的;有些厂家打打擦边球,生产一些超标电动车。未料到,大部分消费者都选择超标电动车,符合标准的反而没人买。且此风越演越烈,发展到最后电摩都出来了。而电动车售出后,交警部门负责处理电动车事故,质监部门只负责生产环节,工商部门仅在流通环节对商家是否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管理;目前无明确的部门进行监管。

剪掉限速线电动车成“脱缰野马”

由于3月起国家下令淘汰超标电动车,对于电动车限速线这一问题,多家销售点人员都极力推卸,称“不会帮顾客提速”。而据记者了解,有的电动车本身就有限速按钮,还有的电动车直接就装有高中低三档车速按钮,想骑多快完全可以自己控制。

记者通过朋友联系到大营盘附近某电动车修理店,听一名修理工讲解了限速线的奥秘。每个电动车都有一个可以控制电机转速的控制器,一般来说,从控制器的限速器上加一根线,就能调节电机的最高速度,这就是“限速线”。该修理工说,电动车品牌不同、类型不同,限速线的位置也不同,一般藏在车子左侧,防护板的内侧。按规定,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而厂家设置限速线,该修理工坦言,“就是为消费者设计的。”有了这根线,时速就被控制在20公里;掐断这根线,时速一般能达到40公里甚至50公里。

此外,一业内人士说,大多数电动车的刹车系统,是和时速20公里的限速相匹配的。剪断限速线后,若行驶速度过快,一旦紧急刹车,刹车线极易绷断。而且电动车经不起撞击,紧急刹车易造成摔倒等情况,十分危险。

第4个回答  2021-07-19
是否非机动车,不是由说明书和行车证决定的,这种情况一般由第三方机构作出验证,然后定性是否非机动车,大概标准如下:
1、时速不能超过20千米每小时
2、整车质量小于40千克
3、必须具有脚踏板骑行装置

4、不能对限速和国标警报标志进行拆除和解锁

必须同时符合以上标准一般才能定义为非机动车,按现在的电动车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的电动车都属于轻便摩托车,不是非机动车,但一般不允许走机动车道 ,因为这叫不合格电动车,属于非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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