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实习生,来公司6个月了,前三个月是试用期,我以为不会有什么合同的问题,后来转正以后我要求签合同,公司说实习生暂时不用签,听同事说她们试用期都是有试用期合同的,而我到现在什么都没有,公司还牵扯到保险的问题,老员工也是一直都没给上,我要求保险,公司也说实习生没有这个待遇,面试的时候,人事部是说给予正式员工待遇的。但是我连合同都没有,我想知道公司这么做是不是犯法的,我要是起诉它对我有什么利弊。出入社会我对这些还不是很了解,所以有种被欺骗的感觉的,所以现在决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哪位可以帮帮我,谢谢啦!!!
不合法。
劳动法规定在一个月之内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违法。按照新劳动法的规定,不予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按照每个月双倍工资进行赔偿。合同都是正式的文本,部分试用期合同和正式合同。
劳动合同要经劳动部门鉴定后才生效,公司也要按照规定给员工购买相应的保险。你可以搜集你在该单位上班的考勤证明,证明你确实是该单位的员工,已经上班了6个月,然后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现在规定15日内就必须解决。
扩展资料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下,不得设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合同中约定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必要性
同时,也是作为企业初步考察应聘者的能力与潜力的方式,以此来分配和确立应聘者的职能及岗位。对于应聘者来说,试用期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应聘者在有限的时间里较深入的了解企业、熟悉产品,获悉工作环境等,以此评判是否此工作确实适合自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试用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