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战部队的留守人员,是否属于参战人员。不知国家出的文件有没有?

部队参战 我留守 算不算参战人员

如果统计参战部队人员,你系参战部队人员。如果统计参战人员,你在后方留守没有参战,即不属于参战人员。
参看文件:民发[2007]102号民政部《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
“参战退役人员包括直接参加战斗的人员和作战指挥人员、作战保障人员”,其中,“作战保障人员”是指在作战环境下进行后勤保障的人员。
留守地属于安全的后方,不能算参战人员。说白了,上前线是带着生命危险的,你在住地留守不存在危险。没有参战而算参战,对参战者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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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27
民政部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发【2007】102号)的文件规定:“参战退役人员是指曾在军队服役并参加过作战的退役人员”。
举个实例:79年12月我们42军由广东进入广西,在广东每个连抽2人看营房,通称留守人员。2月17号我们42军进入越南作战。
3月16号我们42军从越南回国,驻守龙州边境。防止越军反扑。5月全军回广东营房,在回广东之前,每人档案都装入参战鉴定。
在广东67名留守人员档案中,没有参战鉴定。
42军整建制参战,你能说留守人员参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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