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有一名60岁的董先生,他在自己去世的时候将自己的房产留给了他家里面的一个保姆,让人们觉得很意外。毕竟他家里面的亲属才是最重要的,但是他却直接地将这么贵的房产留给保姆,而不是自己的女儿。当时在听到了遗嘱之后,就遭到了女儿的反对。她认为自己应该得到父亲的财产,而不是一个外来的人员,侵占了附近的房产。
因为一直都拿不到房产的原因,所以这个保姆就直接将这名董先生的女儿告到了法院上,让法院审理这起案件,归还自己的房产。在法院进行调解之后,也做出了决判,把房子判给了保姆。这位董先生他跟自己的妻子结婚之后,就由于婚姻的原因和妻子闹了矛盾,当时还闹到了法院上去进行调解。
在和妻子离婚之后,就直接将财产进行分割,将房子各分一套给这位董先生和他的妻子,还有她的女儿。夫妻的关系肯定是有一点僵的,而且他们也不能够很好的相处了,见面就有可能会眼红的情况。因为父母离婚,所以她的女儿也和他的父亲产生了很大的隔阂,一直都没有跟他的父亲进行来往。面对这种情况,就该董先生只好找了一个保姆来,照顾自己的起居。
因为他的女儿不跟他来往,所以这位董先生也没办法跟她女儿亲近,只有这个保姆一直陪伴在他的身边,去对他进行照顾,让这位董先生觉得很暖心。于是就在死之前想要将房产全都留下,留给自己的保姆,让他可得到应有的钱财。对于这种行为,他的女儿肯定是不愿意的。毕竟是自己父母的房产,直接的给外人的话,她也不能够接受,于是就一直不归还这个保姆的房子。没想到这个保姆直接给他告上了法庭,法院在进行审理的时候,将房子判给了保姆。法院认为这位董先生在签订遗嘱的时候,是以各种方式来进行赠与的。
他将房子赠予保姆,是与保姆签订的协议,而且是合理合法合法的。作为继承人应该遵守老人的遗愿,而不是和老人抢夺房产,让保姆没办法得到应有的房产。其实这个女儿所做的行为实在是有一点不对,毕竟是他的亲生父亲一点都不去看望自己的父亲,等到父亲去世之后,又来索要父亲的房产。她自己没有尽到一点的义务,却在父亲死后对遗产进行争夺,确实是有一点不孝的。而父亲直接地将房产给这个保姆也是合理的,他认为保姆照顾了他一生,是可以给予房产,让她得到应有的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