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怎样做好派驻纪检监察工作

如题所述

那么,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究竟该怎样开展呢?我认为,应当注意增强以下四个意识:一要增强中心意识。相对于驻在部门,纪检监察工作不是“主营业务”,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和部门的中心工作相结合,增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纪检工作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党纪、政纪,促进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的健康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纪检监察工作不是游离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之外的,而是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两者应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抛开驻在部门业务工作单纯地谈纪检监察工作,只能是不切实际的空谈,是错误的。纪检监察工作只有紧贴驻在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去开展,才有意义,才会有生命力。二要增强预防意识。派驻纪检监察人员只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大反腐倡廉建设的预防力度,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使纪检监察工作体现出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一要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教育,说到底就是做人的思想工作,绝不是简单的说教,而是一门艺术。只有客观分析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才能因人而异、有的放矢地实施党风廉政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获得教育的效果。个别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都是富有针对性的教育的好形式。二要增强制度的有效性。一方面要监督现有的党风廉政各项制度的执行,使之真正起到对权力的制约作用;另一方面要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合实际的有一定的前瞻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这样的制度不需要多,不需要滥,管用就行。三要增强监督的权威性。既要主动监督,在工程建设、大宗物品采购、干部人事工作、内部财务管理等重点工作中主动履行职责,又要及时查处举报、投诉,对查实的坚决处理,对查不实的慎下结论,对经查与事实不符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通过及时认真的查处工作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威信。三要增强执纪意识。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要积极争取驻在部门党组的支持。有了驻在部门党组的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相对阻力就会减少,压力就会减轻。纪检监察的案件的查处,信访件的办理,党风廉政教育等活动的开展,都应与党组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对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必须及时予以调查处理,不能护着、盖着,这就是讲原则;但在处理的幅度上可以根据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恰当的处理,给其以出路,这就是讲灵活。必须让驻在部门党组和党员干部看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成绩和实际效果。有了成绩和效果,纪检监察的地位和作用就会得到认可。四要增强创新意识。纪检监察工作只有与时俱进,适应形势的发展,才会有广阔的前景。不创新,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就上不去、提不高。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的途径有以下几种:一是工作思路的创新。每年的工作内容大同小异,如果试着换一种思路,工作或许会有新的起色。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这就是工作思路的创新。二是工作方法的创新。同样的工作,不同的人去做会有不同的方法。我们既要注意学习别人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又要注意在实践中尝试新的独到的方法。三是工作举措的创新。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很多问题要通过改革的途径去解决,改革本身就是一种创新。 (作者:刘继东,系南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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