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住了一个地皮。合同签了二十年。房屋也是我建的。现在国家,要征地。当时合同上说二十年之后,房屋归当时合同上说二十年之后,房屋归他,可是现在才7年,还有十三年。可是现在她要,附属物的钱,我能给他吗?地钱没有包赔。地钱是一年,一亩地1000元。这十三年的租金,我还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