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离开吗?试用期内只要提前三天告知公司即可,建议你熟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其中: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在辞职过程中,你要尽到提前告知责任,做好工作交接,剩下的就看公司表现了,如果你做到了,公司不支付工资,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他们,就是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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