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2016年青岛产假新规定

如题所述

青岛的产假规定,顺产是158天,难产增加15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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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31
基础产假15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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