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十大酷刑之凌迟赤死

如题所述

正确的是满清十大酷刑之凌迟处死,是一种残忍的酷刑。

凌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而致死。值得一提的是,清朝末年1905年法国士兵拍摄的照片,显示为“八刀刑”处决,而并非真的达到千刀那么骇人的程度。

自元代开始,适用凌迟的罪名为十恶重罪中的“谋反大逆”“恶逆”和“不道”。具体罪行表现为谋反及大逆;杀死祖父母、父母及其亲尊长(伯叔姑、兄、姐)、外祖父母、丈夫、丈夫的祖父母父母;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采生折割人;奴婢、雇工人杀主及主之期亲。

满清十大酷刑介绍

满清十大酷刑包括但不限于: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弹琵琶,抽肠,骑木驴。

十刑并不一定都是满清所发明,但却是清初所用最为频繁,主要用于清初六弊政中的屠城和不服从剃发令的汉族人,尤其是对汉及其他南方民族。“十大酷刑”也只是一个名目,其涉及的酷刑数量也不止是十个,大部分是明清时期发明加工而成的。另有电影以此为名。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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