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本人辞职,能否主强赔偿?

如题所述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4、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5、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10、46、47、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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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11
按劳动法工作满一个月必须鉴定劳动合同,若一个月内未鉴定养老保险,次月应发放双倍工资,你辞职单位应支付经济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20-04-11
可以主张赔偿,但必须有充足的证据;你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请求帮助,这样会更好的维修你的权益。
第3个回答  2020-04-12
不能主张赔偿,但是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至第十二个月的双倍工资,也就是要求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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