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建筑工地拖欠工资怎么办

可以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那么就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告知公司负责人电话,让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一般问题到这里就可以得到解决。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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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25
1、到劳动部门投诉先到劳监大队去进行投诉,劳监大队调解,它没有强制性,只能到公司去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工资就可以追讨回来,如果调解不成功,再到劳动布局投诉。2、申请劳动仲裁 到劳动局,进行劳动仲裁申请,在递交申请前需要到工商局打印用人单位的信息。拖欠工资须承担法律责任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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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2-03-20

我们很多打工人都会碰到这个难题。虽然近些年来一直在治理各种拖欠劳动报酬、治理欠薪的行为,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现实生活中还是有很多很多欠薪的行为。尤其对于私人老板来说,拖欠得更多。接下来我们就来分析一下,有哪些解决办法。


一、要区分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首先要区分一下,与老板之间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因为这涉及到以下不同的处理方法。

在此之前要明确一个原则,就是无论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不影响成劳动合同的成立。也就是说,即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能成立劳动关系。

二者相比较而言,劳动关系的个人和用人单位之间关系比较复杂,既有财产上的关系,还有一定的人身关系。个人必须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双方是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

而在劳务关系中双方只存在财产上的关系,在人身上属于完全平等的,并不属于隶属关系。个人并不是用人单位的成员。


二、如果双方构成劳动关系


要走的程序相对复杂一些,因为必须经过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来确定。而又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个步骤就更麻烦了,大概可以分成以下几步。

先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有任何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提起诉讼,对一审判决不服的还可以提起上诉。

当然这有一个前提,就是老板也认可双方为劳动关系,只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已。而如果没有老板对此不认可的话,还需要先行确定劳动关系。对此,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用工协议、考勤卡、工资单、上岗证、欠条,完成任务记录等等。


三、如果双方构成劳务关系


这个程序就比较简单了,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而且这个诉讼费用是非常便宜的,无论拖欠的工资是多少,诉讼费用就是10块钱。当然,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在对方没有按照法院判决书履行义务之后,劳动者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无论何种关系,都可以举报,符合条件的话,还可以要求追究老板的刑事责任


就举报来说,相对比较简单了,直接到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就行了。当然也需要带着相关的证据,这个跟之前我们说的确定劳动关系的证据类似。

而如果在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并且责令老板限期支付劳动报酬以后,老板还不履行的,则可以请求劳动监察部门将案件移送到公安机关,追究老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76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

由此可见,只要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之一,就可以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1.通过隐匿转移财产,隐匿、篡改或者销毁账目、考勤记录等材料,或者直接采取隐匿逃跑的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无论自身有无支付能力,都可以构成。

2. 在自身有支付能力,但是拒不支付的情况下,同时满足“数额较大”的条件,则可构成。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下两种情形可以认定为“数额较大”:


    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具体的数额标准是由各省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的,全国并不统一。

第3个回答  2022-03-20

我们很多打工人都会碰到这个难题。虽然近些年来一直在治理各种拖欠劳动报酬、治理欠薪的行为,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现实生活中还是有很多很多欠薪的行为。尤其对于私人老板来说,拖欠得更多。接下来我们就来分析一下,有哪些解决办法。


一、要区分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首先要区分一下,与老板之间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因为这涉及到以下不同的处理方法。

在此之前要明确一个原则,就是无论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不影响成劳动合同的成立。也就是说,即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能成立劳动关系。

二者相比较而言,劳动关系的个人和用人单位之间关系比较复杂,既有财产上的关系,还有一定的人身关系。个人必须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双方是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

而在劳务关系中双方只存在财产上的关系,在人身上属于完全平等的,并不属于隶属关系。个人并不是用人单位的成员。


二、如果双方构成劳动关系


要走的程序相对复杂一些,因为必须经过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来确定。而又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个步骤就更麻烦了,大概可以分成以下几步。

先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有任何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提起诉讼,对一审判决不服的还可以提起上诉。

当然这有一个前提,就是老板也认可双方为劳动关系,只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已。而如果没有老板对此不认可的话,还需要先行确定劳动关系。对此,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用工协议、考勤卡、工资单、上岗证、欠条,完成任务记录等等。


三、如果双方构成劳务关系


这个程序就比较简单了,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而且这个诉讼费用是非常便宜的,无论拖欠的工资是多少,诉讼费用就是10块钱。当然,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在对方没有按照法院判决书履行义务之后,劳动者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无论何种关系,都可以举报,符合条件的话,还可以要求追究老板的刑事责任


就举报来说,相对比较简单了,直接到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就行了。当然也需要带着相关的证据,这个跟之前我们说的确定劳动关系的证据类似。

而如果在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并且责令老板限期支付劳动报酬以后,老板还不履行的,则可以请求劳动监察部门将案件移送到公安机关,追究老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76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

由此可见,只要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之一,就可以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1.通过隐匿转移财产,隐匿、篡改或者销毁账目、考勤记录等材料,或者直接采取隐匿逃跑的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无论自身有无支付能力,都可以构成。

2. 在自身有支付能力,但是拒不支付的情况下,同时满足“数额较大”的条件,则可构成。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下两种情形可以认定为“数额较大”:


    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具体的数额标准是由各省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的,全国并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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