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岁女子因肌炎住院8天后去世,家属起诉医院,女子的死与医院有何关系?

如题所述

33岁女孩子在转院途中去世,运送女孩子的车辆也并非是医院的救护车,而这个与医院合作的“运输公司”又与女孩家属签订了各种“免责协议”。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个复杂的官司。

这件悲剧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33岁的女孩子丽丽患有多发性肌炎,而且已经很多年了,据丽丽的母亲说,孩子是在2014年被确诊的,直到出事前,病情也是反反复复,一直无法痊愈。

到了2020年的7月29日,丽丽在家人的陪伴下来到吉大一院就医,被安排在了风湿免疫科进行治疗。由于病情进一步加重,院方建议到北京进行治疗。

孩子得了重病,父母早就成了热锅上的蚂蚁,既然北京医疗水平高,那就听医生的建议吧。因此丽丽的父母与“救护车主”签了协议,并将丽丽往北京转送。

事后丽丽父母才知道,这个救护车并非是医院的,而是一家叫做吉林仁康急救站有限公司的,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的5月15日,与吉大一院是合作经营的关系,所以车辆上使用了“吉大一院急救中心”的标志。

丽丽就这样,躺在这个急救车上转往北京。遗憾的是,途中丽丽就闭上了眼睛,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这个正应该烂漫绽放的漂亮花朵,还没有尽情地展示,就在这个阴冷的救护车里凋零了,真是令人心痛不已。

33岁的丽丽,生命怎么如此脆弱,多发性肌炎是一种什么病?

按照常理来说,年轻人“得点毛病”也会很快痊愈的,为何丽丽却久久不能康复,最终又失去了生命呢?因为肌炎这个病,的确不是“好病”。

多发性肌炎,是一种自身免疫方面的疾病,时至今日医学界仍然找不到发病的原因(病因不详的疾病,都比较难治的),而且这种病还没有年龄限制,任何年龄段的人都有患病的可能。

这种病最主要表现就是全身肌无力、肌肉关节疼痛,这可不是你想象中的那样简单,如果颈肌无力,那么你连头都抬不起来;如果咽喉部位肌肉无力,你就无法吞咽食物,包括发声都困难;如果呼吸肌肉无力,那就会造成呼吸困难。所以说,这是一个很麻烦的、甚至是无解的疾病。

遗憾的是,花季的丽丽却得了这种“疑难杂症”,也因此失去了生命。这里也再次奉劝大家,珍爱健康、珍惜生命吧,也尽快改掉自己的不良的各种习惯吧。

那么这件悲剧,医院该承担责任吗?

我们先来看看丽丽家属的起诉书中,指出医院应该承担责任的三个原因吧:一是医院在治疗的过程中给丽丽使用了头孢类抗生素,住院时家属已经明确告知过丽丽有头孢过敏史;二是在丽丽的转院过程中,院方没有指派具有一定资质的医生进行有效救治以及车上没有配备足够的治疗设施,甚至氧气都不够用、边走边借。三是医院在没有告知家属的情况下进行了尸检。

如果起诉书中的三个理由是真实的话,那么笔者认为,院方是存在失误或过错的、是应该承担责任的,“无视患者的过敏史”,这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是应该追责的。而至于后两点,医院同样也是难辞其咎。

不过任何事情都要讲究“辩证”的,对于丽丽父母的“讨说法”,医院的回答是家属在无理取闹、无非是想多要一些赔偿罢了。至于孰是孰非,想必会有一个公正而合理的结果的,大家还是拭目以待吧。

最后笔者想说的是,大家在心痛之余、在惋惜和发出感慨的同时,多关心一下自己的身体吧,改掉不良的习惯、多注意饮食、多运动,不要忘了,身体是一切的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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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29

女子的死与医院有关系。一是在患者家属有说明女子对头孢过敏后,医生没有引起重视,仍然给女子注射头孢,可能因此导致女子病情加重。二是在转移女子到北京的运输途中,氧气不足,导致延误女子最佳的救治时间,从而让女子在救护车上去世。

最新进展

在与医院交涉多次都未果后,女子母亲将医院告上法庭。目前,双方都已提交证据,在等待宣判结果。女子家属表示,自己并不是无理取闹,只是想了解女儿的死因究竟为何。而医院方表示,家属供述的情况与他们掌握的情况不符,家属就是在无理取闹,就是想要多一点赔偿金。

对此事的看法

作为年轻女儿的家属,痛失女儿的确是很悲痛的一件事。但我并不认为女子家属是在无理取闹。因为他们有提供给女儿输送含头孢的药物的证据。并且如今的医疗设施的不完善,像救护车上出现氧气不足的情况是很可能发生的。医院方既然提出他们掌握的情况与家属的说辞不一样,为什么不直接说出他们掌握的情况呢?不说出具体情况,让人不得不怀疑医院方的说辞毫无真诚度可言,只是对家属和媒体的敷衍和搪塞。

等待警方的调查与法庭的判决结果

目前,还不了解事情是否真是如死者家属所说的那样,责任全在医院一方。我们只能耐心等待警方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法庭再根据调查结果判出孰是孰非。相信真相会有被揭开的一天,不论是被起诉的医院一方,或是原告死者家属一方,都要为这个结果承担责任。

紧张的医患关系

多年来,国内的医患关系十分紧张。患者不信任医生,认为一点点小病,都需要做一系列的检查,很多患者怀疑医生这样做并不是为了治好患者,而是为了自己多牟利。据媒体报道,一些医生的治疗方式和手术操作也常常纰漏百出,最严重的结果是直接导致患者在医院死亡。医生和医院都解释这不是他们的治疗方式出错,而是由别的不可控因素所导致。这让医生的威信与可信任度大大降低,也让一些悲痛的家属因不满结果,而找上医院,要求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法。

如何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

作为医生,应有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个人素质也需要提高,要有人文关怀,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要主动与病患或家属进行沟通。

作为患者,要理解医生,应该相信医生的出发点大部分都是好的,要与医生进行沟通,通过沟通和协商,事情会有一个比较完满的解决办法。

作为医院一方,不能倚仗医院的强势而包庇做错事的医生,掩盖事实并且敷衍、搪塞病患及家属。此外,医院也应加强对医院和医生的管理,医院不能把盈利作为唯一的目的,而是要多为患者提供真正的安心、放心的治疗。


第2个回答  2021-04-27

这件事情目前只有家属一方表达了自己的诉讼,医院方只是谈到了家属的说辞与事实不符,但是并没有给出具体发生的事由。最后双方还是需要法院最后给出公正的判决。


首先,需要和大家科普一下“多发性炎肌”,这种病症的临床表现大多是四肢近端肌无力,而且大多依赖药物治疗,严重时会并发心肺疾病,导致无法呼吸等而死亡。

四处求医

刘丽丽就是这起案件中的主人公,在2014年就发现自己患上了肌炎。在不断地治疗之下,刘丽丽已经可以恢复正常的生活了。但是在2020年刘丽丽的病情却突然加重,在辗转多个地方进行治疗之后,最后在2020年7月29日来到了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就医。


但是却在治疗过程中,却发现医院曾经给患者使用了过敏的药物。随后患者出现了呼吸困难等症状,被送往呼吸科重症室。

因为一直效果不佳,所以吉大一院的医生建议刘丽丽转院,将患者送往北京的协和医院进行治疗。但是在转院过程中,刘丽丽却不治身亡。

疑云密布

在治疗的过程当中,刘丽丽的过往病例中都显示了她有着青霉素类过敏,头孢类过敏。并且根据家属的描述,曾经与护士沟通过,刘丽丽有着过敏的病史。

但是却在医院的医嘱中发现,曾经给刘丽丽配制了含有头孢类的药物。最后虽然并无法得知刘丽丽进入重症室是因为过敏还是自己本身的肌炎。但是医院都对患者的过敏史有着疏忽。这是医生的职责问题。当时到底在医院发生了什么,没有权威的言论,谁也无法评判。


另外,在转院的过程中,相关的转运车辆公司发布了说明,证明自己在转运过程中只负责运输,没有医疗责任,而且家属都已经签字确认。但是在家属的口中,却说明了医护人员并没有起到相应的责任。而且转院的救护车辆上发生了氧气不足和氧气泄露的问题。我认为既然得到患者可能呼吸困难,而且之前已经进入过呼吸科重症室,那么医院方面应该多加注意一些。而不至于在救护车上因为医护措施和设施不足导致人员去世。这些虽然都是一面之词,但是还是希望能够有相关的说明。

医患关系紧张

从治疗到去世的过程中,很多地方都存在问题,但是医院也没有给出相应的答复。正是这种不回复的态度,才会导致更严重的医患矛盾。

最近几年不断发生的医闹问题,直接显露出来医患关系存在很大的问题。正因为就医过程不清晰,投诉无门。而医生也成为了销售岗位,没有足够的工资支撑生计。所以通过销售高价的药品等谋求利益。


还有的患者无理取闹,不体谅医生职业的辛苦。没有丝毫的信任,所以总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而且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和投诉途径,于是就会用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最后只会变得两败俱伤。

等待真相

医院本是救死扶伤的场所,谁也不愿意在治疗的时候丧失生命。但医生也不是万能的,我相信有良心的医生内心也是十分伤痛的。

在这起事故中,正因为家属对治疗中医生配置的药物有质疑,而医院只是一味地否认,也没有给出相应的说法。只是谈到了这些家属所描述的并不是事实,只是想要获取更多的钱财。但是真相是怎么样的,最后也要等待法院的判决。


刘丽丽的家属也表明了自己不是想要闹事,只是想知道自己女儿去世的原因。如果一切都是透明的,投诉渠道十分明朗的话,那么也不会有这么多的争执。我相信大家前往医院都是想要病情康复,却在治疗下不治身亡,谁的内心都是无法承受的。

如果医院尽到了自己的职责挽救患者的生命,那么也是无可奈何的。最后还是等待警方的调查和法院的判决,相信不会辜负任何一个好的医生,也不会让人平白无故的去世。另外,医院相关的制度和政策等也需要相关的改进,这样才会减少医闹事件的发生。

第3个回答  2021-04-27

女子家属起诉医院的原因是,家属认为其女儿的死是因为医院使用了过敏药物,并且转院途中没有足够氧气,导致女儿病情加重,同时没有得到紧急救治而死亡,这和医院脱不了关系。

事情发生始末,究竟是谁的错?

根据女子家属的说法,2020年7月,女子因多发性肌炎入住医院接受治疗,然而在治疗途中,医院在明知女子药物过敏的情况下,依然没有得到重视,当天就出现了头痛,呕吐以及过敏症状。

次日,其女儿病情愈发严重,随后进入重症监护室治疗,但因为效果不好,便希望转院到北京治疗,可就在救护车转院途中,因为救护车内氧气储备不足,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女儿不幸去世。

医院方的说法存在分歧

而医院方面对其家属说法并不认同,医院表示“目前掌握情况与家属不一致,他们就是无理取闹”。但具体情况医院并没有明确说法,同时医院已经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

至于谁对谁错,我想法院自有定夺,目前女子家属已经将医院告上法庭,具体还要等待官方判决。

医患关系该如何展开?成为关键问题

医患关系紧张,是近几年大众讨论的话题之一。医生救死扶伤被称为“白衣天使”,但如今医生与患者之间缺乏信任,患者打医生闹医院的事情不在少数。

比如2018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北京医院三名医生遭殴打事件,原因就是医生不建议做剖腹产。

2020年江西赣州恶性伤医事件,原因是在没有检查的情况下,患者要求医生开具生病证明。

2020年疫情期间,家属因为情绪激动而殴打医生,造成多名医生受伤,并且扰乱医院秩序。

这些种种案例,无疑都集中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医患关系。

站在医生的角度,凭借多年来的从医经验,自己本应该有能力解决患者问题。而患者家属呢?担心医生把小事说大,从中赚取利益,各种身体检查真的有必要吗?

所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医患关系变成了猜疑,疑问,不信任,我想这也是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之一吧。

那么问题来了,如何缓解或解决这一问题呢?

在我看来,互相信任是前提,懂得体谅是原则。只有双方在互相信任的前提下,才能够达成一致,从而为同一个目标而努力,而不是都站在自己立场想问题,那就真的变成“剪不断理还乱”,互相存有小心思。

其次要懂得体谅,生活中确实有些人因为医药费而伤透脑筋,特别是困难家庭,而这时候来自医生的体谅和理解,我觉得也很重要。

当然了,患者也要体谅医生的不容易,我相信每个医生都是以救死扶伤为前提,大部分医生都是尽全力抢救患者,所以还是要按医生的说法来办。如果真的有什么特殊需求和疑问,也可以坐下来双方商量,要知道蛮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写到最后

回到女子死亡索赔事件,目前来说,双方说法存在很大争议,具体还要看接下来的调查结果。不过我相信,法院一定会给出公正结果。

还有医患关系,我个人觉得需要医生,医院和患者三方面共同努力,才能逐渐营造良好的医患关系,而不是“拳脚相加”的危机医患关系。

说一说,生活中你遇到过哪些医患纠纷呢?你怎样看待医患关系。



第4个回答  2021-04-25

  33岁女子因肌炎住院8天后去世,家属起诉医院,女子的死与医院有何关系?一名女子,因为肌炎住院8天以后死亡,在死亡以后家属和医院进行过多次沟通,希望医院能够对女子的死亡给家属一定的赔付,但是都沟通未果,现在女子的家属将医院告上了法庭,希望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 。

女子的死亡和医院有关系吗?

  家属认为,这名女子因为有一些药物过敏的记录,而且在住院的过程当中,已经和医生沟通过,但是医生却在给女子输液的过程当中,未经家属同意,擅自采用了容易引起女子过敏的药物,导致了女子病情加重,而且女子在转运的过程当中,医院没有派具有救护资质的医生,在运输途中由于设备缺氧,导致女子在运输途中死亡,所以家属希望院方能够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医院方希望能够尽快调查清楚

  医院方对家属的以上观点持反对意见,院方认为,自己对这名女子的救治过程当中并未存在任何的差错,所以,也希望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还医院的一个清白。

最后法院的判决会是怎样的

  我觉得任何法院的判决都是有要有强有力的证据来支撑的,家属只是盲目的想要多索取一些赔偿费用的话,那么医院和家属所提供的证据,法院也一定会斟酌的,女子的死是因为什么,我相信,通过法律途径一定会查到水落石出,给医院和死者家属都能够有一个明确的交代,最后我们也希望医患矛盾能够越来越少,医院能够规范治疗,也希望院家属多配合医院的工作,毕竟医生也不是万能的,所以一些医闹也需要法律的约束,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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