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吉祥,朋友在12月25日入职一家公司,入职后,劳动合同签了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负责库房管理。因签合同的公司与第三方公司正处于交接阶段,第三方原来负责库房的两名人员和朋友一起工作,他们因赔偿事宜没有妥协,又不想转到我所在的公司,所以朋友和他们一起工作时,他们对朋友有些排斥,朋友公司这边还有另外一名同事,他来八个月,工作不忙,大部分时间他们在看电影,打游戏,抽烟,也没有分配给朋友过多工作,朋友就看看书,有一两次坐椅子上盘腿做,他们不到下班时间吃饭,下班,离开工位,朋友没有和他们同步,他们在领导那里反馈朋友打坐,还反馈朋友和另一个一起办公的部门关系走的太近。结果被公司辞退。请问像这种情况,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后,试用期被公司辞退,理由是和该部门员工有距离感,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宜。合同签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这种情况,公司应该多发半个月工资麽?
离职手续已办理,原因公司让写个人原因辞职,朋友没有同意,写的被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