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刚做满一个多月,被公司突然辞退,请问有补偿吗?

如题所述

需要分具体的情况进行讨论,如果是由于员工自己的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就不存在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了,但是如果员工自身不存在过错,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所以取决于员工到底是自身存在过错还是公司无故辞退
公司需要明确告诉你辞退你的原因,比如那些方面达不到公司的要求,如果公司无法说明,则公司不能够辞退你。那么可以索取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其次,公司需要提前三天通知你。如果没有提前三天,则应该多计发三天的工资给你代通知期。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拓展资料:
1.无故辞退是违法解除合同,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
2.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
3.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4.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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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18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13-07-24
公司需要明确告诉你辞退你的原因,比如那些方面达不到公司的要求,如果公司无法说明,则公司不能够辞退你。那么可以索取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其次,公司需要提前三天通知你。如果没有提前三天,则应该多计发三天的工资给你代通知期。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7-24
这要看辞退你的理由是什么了,正常情况下,不满一个半月至少应支付1.5个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违法与你解除的,则是双倍,那就是3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第4个回答  2013-07-24
如果不是因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则公司的辞退行为违法,你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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