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国土资源局

如题所述

新乡县地处豫北平原,位于中原城市群中心地带,现辖7个乡镇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76个行政村,总人口33.39万人,农业人口30.5万人,区域面积37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3万公顷。2010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158.8亿元,增长17.1%;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亿元,增长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40元,增长12.8%;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连续多年保持全省20强。

李坤 党组书记、局长

梁常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程广 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美芹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晓磊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世民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田征 副主任科员

杜辉 副主任科员

李坤简介:新乡市卫滨区人,1963年12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1年11月~1988年8月,在部队服役;1988年8月~1992年9月,在新乡市土地管理局任规划科科员;1992年9月~2000年4月,任新乡市土地管理局三所副所长;2000年4月,任新乡市土地管理局一分局局长;2003年9月,任新乡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2005年7月至今,任新乡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新乡县国土资源局前身为新乡县土地管理局,成立于1987年7月1日,正科级单位。根据中共新乡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文〔2001〕108号),于2002年8月1日更名为新乡县国土资源局。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室、纪检室、规划股、审批股、地籍股、监察大队、信访法规股、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地产中心、耕地保护股、矿产股、测绘股、行政服务中心15个股室,全局现有干部职工95人。

【土地资源】2010年新乡县行政辖区土地面积38541.99公顷,其中耕地26575.45公顷,园地233.17公顷,林地622.7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087.44公顷,交通用地1793.1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34.44公顷,其他土地295.59公顷。

【耕地保护】2010年,继续把保护耕地放在首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工作,确保20640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一是古固寨镇国家级土地整理项目全部完成建设并通过了市局验收。二是为解决本县建设用地指标短缺的问题,9月中旬,局主要领导多次赴省厅汇报,在省厅协调下,再次从信阳市新县购买了100公顷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县重点项目和其他建设用地的需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编修】2010年,继续修改完善新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同时,按照全县总体规划,新乡县拟将全县179个行政村规划整合为55个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包括原阳县区划过来的3个村整合成一个新村)。新一轮规划修编中,已将55个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全部纳入新一轮规划修编,在土地规划上将不会影响统筹城乡发展的步伐。179个行政村现状总面积5069.16公顷,55个社区目前规划占用土地面积2734.8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496.76公顷,规划全部实施后将会节约2334.36公顷的土地,或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或用于增加耕地面积。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2010年,本县组织上报7个乡镇29个挂钩项目区,其中,建新区总面积289.4527公顷(耕地276.9123公顷),拆旧区总规模326.5172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49.5049公顷。有古固寨镇祥和新村等9个社区得到省国土资源厅的审批,审批面积为70.3816公顷。三年内如果拆旧区能按时拆迁并经过土地综合整治,其他22个社区也可以获得审批。按照《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规定,通过增减挂钩项目申报用地,不需向上级财政部门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耕地占用税等3项费用,极大程度上缓解了统筹城乡发展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最终节约的用地指标还可用于城镇及集聚区建设。

【土地审批】2010年,本县组织了7个乡镇批次、1个城市批次和1个单独选址项目共9个批次用地的上报工作,土地总面积为3161.713亩,已获上级批复面积1041.6735亩。二是完成了青龙路两侧征收土地安置补偿方案的签订工作。三是及时对石武客运线土地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进行了登记造册、逐项核算、签订协议,为国家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用地服务与保障。

【节约集约用地】2010年,继续严把用地审批与供地关,对重点项目和高科技项目优先供地,同时,对项目的容积率、建筑系数和投资强度等各项指标认真审核,确保土地的集约利用。全年共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3宗,出让总面积1358.47亩,收取土地出让金20973万元,实现土地收益8455万元;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手续8宗,面积297.0081亩。

【土地收购储备】一是2010年5月完成新乡市商业银行续期贷款9200万元。二是收购储备土地1393.206亩。三是组织县技校的拆迁补偿并配合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对县技校土地进行了挂牌出让。

【执法监察】2010年,国土资源部启动了全国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将根据各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实施问责。新乡县在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共提取图斑206个,涉及宗地216宗,面积4168.17亩,其中新增补图斑131个,面积1043.7亩,合法用地63宗,面积2138.8亩,伪变化宗地135宗,面积1877.57亩,违法宗地18宗,面积151.8亩。为使全县在此次卫片检查工作中实现“零约谈”、“零问责”,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乡镇的大力配合下,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8起,复耕土地面积133.9亩;拆除违法建筑围墙1660米,拆除违法建筑物面积6650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墙体1132米,拆除机器设备34台;向法院移送案件18起,公安立案7起。全县2009年度违法违规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降到6.63%;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降到6.67%,已低于国土资源部规定的问责比例。11月26日,全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河南省卫片执法检查验收组的初步验收。

【第二次土地调查】2010年,农村土地调查全面完成,调查成果已报国家进行核查确认;城镇地籍调查已完成城镇24.69平方公里的地权属调查、控制测量、细部测量、土地利用情况调查等工作,通过省“二调”办的预检,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已转入数据建库阶段。村庄地籍调查65.71平方公里的控制测量、地籍调查表的填写等全部完成,权属调查正在进行。

【土地登记】2010年,共办理土地登记38宗,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13宗,土地他项权利登记25宗。

【土地信访】2010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02人次,接听信访热线70余人次,受理信访案件18起,已结案12起,其中,受理新乡市国土资源局交办案件16起,已办结9起;受理县委、县政府交办案件7起,已办结6起。

(缪琳田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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