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出纳,要辞职了,老板迟迟不找新人来交接,可以直接走人吗?

背景是这样的,我在这公司做出纳快半年,公司和宿舍都是在一栋楼,老板总是骚扰我,况且工作地点偏僻我觉得不安全,一个月前我跟老板说了我要辞职,可是现在距离我离职还有几天时间,老板还不找人来交接,我可以直接走人吗?那以后出了什么问题,我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今天老板让我写辞职信,说停社保,可是我没有签用工合同,可以不写吗?求懂法律的大神来,谢谢!

可以,
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保存通知单位的证据。如果是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到期员工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即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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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7-05
这个意思貌似是一个月前你说了,但是没有辞职信,不算正式辞职,你现在写辞职信才算正式辞职,写了辞职信一周后就可以走了,劳动合同法里面有规定,你可以查一下,另外没签合同不可能给你交社保,你肯定是签过,你问问合同在哪,要一份你看看有没有对辞职有另外规定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7-05
可以是可以,你过意的去就行
第3个回答  2017-07-05
按正常程序申请辞职,不让走的话时间到了就拿着辞职的证据去找劳动局就行了。
第4个回答  2017-07-05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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