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提出辞职但是老板一直推脱找不到合适的人来接替工作不让走,我是不是可以直接不交工作直接走人?

年初的时候就有跟老板提过,但是他找来一个让跟我学习并接手手头的工作,直到前段时间9月份的时候我要移交工作的时候那个接手工作的人不接收,说是自己也要年底辞职了,完了那时候我才书面写了辞职报告跟老板讲,到现在说是人不好找,叫来个完全啥都不懂的孩子要我带,我真的无语。如果我直接走了不交工作会负什么责任,因为公司扣了差不多1W块钱的工资 我准备直接把手头上8000快的备用金拿走,麻烦明白的人给个建议!谢谢~

根据劳动合同法,只要员工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辞职报告,一个月后就可以自行离职,不必征得上级同意,如果员工不到一个月走人,那么公司有权利扣除最后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如果公司拖欠你工资或者借故不给你办手续,那么你可以申请劳动局的劳动仲裁调解
对于钱,一码是一码,这个时候更不要被公司抓住把柄,所以按照合同法对你最有利,不要自己犯错追问

如果按合同法辞职报告递交1个月后工作没交接公司有权利跟我追究相关责任吗

追答

公司没有这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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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05
你正常离职的话他肯定要把工资给你,你要是真要离职的话你可以在用电子邮件还有邮件给他写每个离职信(保存证据),然后再本人去跟他说一定要离职,不能再拖了,这样你手里有离职信的单子,和记录他那你没办法
第2个回答  2013-11-05
你要直接把钱拿走属于挪用公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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