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因为这一行为不仅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且也会进一步侵犯人民的财产权。更重要的是,这一行为会产生极其负面的影响,而且也会带来不利的后果。骗取医保基金不仅是谋取私利的行为,而且也是违背行政法规和刑法规定的行为。
医保基金是患者的救命钱,而且也应当为民所用。任何医保定点机构都应当遵守基金使用规范,而且也需要对人民负责。但有的医疗机构却背离初衷,并且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例如武汉同济医院骗保事件,其行为已然违法。
首先,骗保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理念。这一行为之所以不合法,正是因为医院不应当串换、虚记骨科高值医用耗材,而且也不能滥用自身的职权。医院的行为不仅是极不诚信的表现,而且有违社会公平正义理念。其行为将会严重侵害人民的合法权益,而且也会造成国有财产的流失。
其次,骗保行为具有不法侵害性和可谴责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均对医疗机构的行为予以规制,而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不仅违反了上述规定,而且也会进一步侵害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其主要责任人的行为已然构成诈骗罪,而且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最后,骗保行为危害较大,而且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我国不仅能够加大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而且也会严格监管医疗机构的行为。该医院通过虚记医疗耗材的不法手段获取巨额利益,其行为不仅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而且也会严重损害医疗机构的形象和信誉。其内部人员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医生的职业素养,而且背离了民众的朴素正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