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退出机制,你怎么看?

如题所述

1)

提到“教师退出机制”,有人赞同,有人反对。大家的关注点和立足点不一样,得出的结论就不一样,所以每个人的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

事实上,人们的赞成或者反对,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有些地区既然试行这个政策,就会想办法把“教师退出机制”执行到位,不会因为某个人或者某些人不乐意就改变方针。决策者有决策者的想法,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改革方向来制定政策。

不可否认的是,如果突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教师退出机制”,很可能会打消高校毕业生的入职热情,一些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将不再考虑“加入中小学教师队伍”,因为许多高校毕业生选择教师这个职业,就是觉得教师岗位“稳”。

这样一来,教师队伍的质量必然会下降,甚至部分在职教师都有了跳槽的想法。于是公办学校教师队伍的流动性会变得跟民办学校一样大,但学校的管理体制、教师待遇又跟民办学校不一样,公办学校变得“公不公,民不民”。

众所周知,公办中小学是基础教育的“根”,我们给予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编制保证”,既是为了给未成年的孩子创设一个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也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盟,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倘若我们动不动就以“不合格”的名义拿掉部分教师的编制,那势必会形成一种教师岗位“不稳定”的氛围,教师岗位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将大大降低。

再者,中小学教师的服务对象是未成年的孩子,他们不能出现“流动性大”的现象,因为未成年的孩子适应能力有限,今年是这位教师上课,明年是那位教师上课,就会影响孩子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成绩。

简单地说,“教师退出机制”事关基础教育,应慎重推行,千万别拿孩子开玩笑。

2)

我们承认“教师退出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激发教师活力。许多公办中小学教师,在一所学校一干就是一辈子,难免会产生懈怠感,工作热情会越来越弱。而“教师退出机制”能打破僵化的人事制度,盘活教师队伍,促进个体成长。但推行该机制一定要遵循3个原则。

第一,实事求是的原则

“实事求是”就是按实际情况办事,不夸大不缩小。全国这么多地区、这么多中小学,每个地区有每个地区的实际情况,每个学校有每个学校的实际情况,我们不能按照统一的标准制定“教师退出机制”,而是应该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合理设计方案,再稳妥推行,不然很可能就是“好的政策被用坏了”。

第二,循序渐进的原则

清退不合格的教师,不仅有震慑作用,也有一定的教育意义。不过我们不能操之过急,不要求快,不要寻求短期效果。如果不控制好节奏,就会让政策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甚至会起反面作用。因此我们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

第三,公平公正的原则

评判一个教师合格不合格,不能由某个人或者某几个人说了算,它应该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细则去参考,而且要教育管理部门、学校、一线教师等多方参与评测,必要的时候还应该有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介入。

只有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才能真正将不合格的教师清理出教师队伍,否则很容易形成“系统混乱”。毕竟我们的社会依然是一个人情化的社会,没有公平公正这个基础,大家拼的就是关系、人脉,到那个时候,被清理出教师队伍的,又是什么人呢?

不管怎么讲,现在当教师是越来越不容易了。高校毕业生首先要通过考试拿到教师资格,再参加考试进入教师队伍。然后是岗前培训、每年都有的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而且学生越来越难管理,教学压力越来越大,与学生家长沟通越来越难。鉴于此,我们就尽量不要再折腾教师这个群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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