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撞人了,当时已经协议好了,被撞人后面又来找,我还需要负责任吗?

如题所述

视情况而定,虽然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所以说口头定于的和解协议合同,只要能证明是双方的合意,不违我国的强制法,那么就是有效的。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又规定
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

所以说就算双方口头的和解协议有效,但如果事后对方伤情加重,使治疗费用远高于口头协议赔偿的,考虑公平补偿的原则,受害方可以基于口头协议向对方要求追加赔偿。
扩展资料:
开车发生事故处理流程:
(一)赶紧拨打110和保险公司电话,如果被撞者伤势严重,建议直接拨打120,然后留在现场等交警;
(二)交警到来之后,说明情况,如无法保留事故现场,需另外提交事故照片,人伤事故扣证或者扣车是难免的,听交警安排送伤者入院治疗,涉及车辆损失需保险公司现场勘查,并出具勘查报告。
(三)电话或当面与伤者约定调解时间。调解原则:责任划分尊重交警的意见。交警根据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对交警责任认定有异议,及时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时间为3个工作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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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3
交警队处理只是处理了交通事故,是属于行政方面的事情。被撞人又告你肯定是为了民事赔偿,所以,你准备应诉就可以了。
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经过交警调解后,双方已经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并已经按协议的承诺执行了,可视为事故处理已经结束了,被撞人违背承诺、不守信用,又要告你,你不用理他,告到法院,法官又不在事故现场,还是以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与调解协议的执行情况为依据来判决,他无法把已经处理结束的交通事故推翻来重新处理。
第2个回答  2022-04-02
就看你们的协议对公还是对私 ,如果说你们的协议对公过的,已经是经过那个交警去调解了 ,我觉得这样的话他来找你 ,你是可以去起诉他的,如果像你们私了的, 这个会比较难办,建议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第3个回答  2022-01-23
天,我正在家里上网玩游戏。突然,听见宽带的电源线有一阵阵的烧焦味,我低头去摸电源线。啊!好烫啊!我赶紧放在空调里冷却,等电源线冷却了以后,我再去上网就没用了。这可怎么办啊!我想:我可以找电脑公司的人修啊!可是爸爸妈妈都不在家,我看来只能一个人去了。
我带着宽带来到了电脑公司,电脑公司的一位职员说:“这要到邮电局去修,我们这里只修电脑,不修宽带啊!”“哦,我知道了。”说完,我带着宽带急匆匆的跑向邮电局。一进大门,我找到了一位阿姨问了一声:“阿姨,宽带坏了是在这里修吗?”阿姨亲切地说:“小朋
第4个回答  2022-01-23
我觉得不需要,因为之前已经签署事故协议,不能反悔,所以本着负责诚信的道理,这样的人品质很低,可以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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