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动车撞了骑自行车老人,当时她说没事让我走了,事后再找我需要赔付吗?

如题所述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以上三种情况,都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悖凭据支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5-17
一般情况下不认识也找不到你,如果当时未报警,过后再报警看现场有无监控,还要有当时在的证人,证明你肇事逃逸,不是说说就行的,你这一般不会再找你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5-17
对这种情况,如果你确实撞了人家,并且又出现了医疗费,那么这些肯定你得赔偿的
第3个回答  2020-05-17
我骑电动车撞了骑自行车,老人当时他说没事让我走了,事后再找我需要赔偿。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