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安排员工上班又不辞退员工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员工应首先与公司沟通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沟通无果,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寻求法律援助。
一、与公司沟通协商
员工应首先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上级进行沟通,明确了解公司不安排工作的具体原因。可能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业务调整、经济环境变化、员工个人工作表现等。通过沟通,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真实意图,并尝试提出自己的诉求和解决方案。
二、要求公司明确工作安排或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公司未能给出合理的解释或解决方案,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明确未来的工作安排,包括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如果公司无法提供明确的工作安排,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要求,并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公司拒绝与员工沟通或协商,员工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将依法对公司进行调查,并协调双方解决纠纷。员工在投诉时,应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四、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调解无果,员工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员工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
当公司不安排员工上班又不辞退员工时,员工应首先与公司沟通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沟通无果,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寻求法律援助。在整个过程中,员工应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证明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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