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想辞职.但老板不让辞职,说走可以,但工资不发回给我,我可以怎办?

想辞职,没签劳动合同,工作不到一年.但老板不让辞职,说走可以,但工资不发回给我,现在压着3个月工资呢,我可以怎办?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随时可以申请的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6-07
你别怕,问题是可以解决的!简单的来说吧!你拿着之前你老板发工资给你的发票或任何证明你老板有法工资给你的证件到劳工局,你只要证明现在你还在你老板那里劳动,你可以拿出任何证明你就在你老板那里劳动的证据,就就可以像你的老板提出投诉,提出拿回工作正常所得的工资!
一切靠法律手段来解决,千万别走错路,别想错地方!
第2个回答  2010-06-07
有工资条没得?只要你有工资条,有工作证或者厂牌,最好还有购买社保的证明,你就可以去劳动局告他撒,不过如果你没有任何可以证明你在他公司做事的凭证,估计讨回工资会有一定的难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6-07
劳动局和社会保障部申请仲裁,只有具有与此公司具有雇佣关系的工资条或者胸卡什么的就行,地方性不太严重的话,一告一个准。
第4个回答  2010-06-07
杯具了!!!去劳动部门告他去,这种老板跟他干下去也没有前途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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