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辞职要提早一个月,有些同事通过消极怠工旷工等方式提早得到批准离职了
我拿一天薪水就要干好一天的工作,实在不想玩这套
但是现在的公司好坑,同事大量离职,夏季到了工作量又较平日大幅增加,增加的薪水都不够我买补药
所以我也想撤了,正常辞职要一个月根本不能忍,想通过轻微违纪由公司方面将我辞退
(无非就是不按规定着装、上班闲时玩手机之类轻微的不影响经营和工作的纪律)
好处是可以早日走人,这样做坏处有什么?
1)我本来就不想要任何补偿
2)诚信?以后的就业?这个有记录?都是中小企业相互间我也没见过调查以前公司的
3)跟公司无怨无仇哦,最近半个月变化太大,人员编制减少的情况下工作强度还增加了,老总也指示人资部增加我们部门人员编制了,迟迟没有结果,现在感觉很没意思了,所以打算结束劳动合同,由我提出的话还要再干一个月,你有其他更合理快速的结束方式么?
按三十八条是即时解除,也就是劳动者随时都可以提出。比如第四款:“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如工用工方工作时间超过劳动法规定,你取好证据,就可向企业提出即时解除。
跟诚实有关?看清楚了,再不满我也是尽职尽责的完成本职工作的,就算想违纪也不会影响经营耽误工作给公司造成损失。逗逼,团队编制砍掉六成,工作任务还增加三倍,工作时间小幅延长,薪水增加估计不足10%,你还能愉快的玩耍?我家还有家小店,我真想雇用你,包你吃住,一个月给你600,然后语重心长的告诫你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追答小错误也是错误,祸因恶积,福缘善庆。好之为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