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与本人续签第三次合同,本人前两次的合同丢失,现在能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吗

本人于2011年6月1日进公司上班,实习期一个月,实习工资2000,11年7月2日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工资2500。2012年7月之后续签一次1年期合同,合同应该于2013年7月3号到期,但是2013年7月至2014年1月1日,公司没有再与本人签订合同。13年7月,公司给本人涨工资到3500。14年1月1日,由于公司经营惨淡,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只是结算了拖欠的工资(13年7月—12月),未给予补偿。现本人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公司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以及13年7月3日至14年1月1日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但是我之前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丢失了,目前本人手里只有养老保险本(从入职以来公司为本人缴纳保险情况),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里面有13年7月之后的工资明细),公司目前属于倒闭边缘,我很难收集证据,那么请问1、就目前这些东西,我能申请仲裁吗?2、不能的话,我还需要准备什么?3、如果仲裁能赢,我能得到多少补偿金?谢谢了!

可以申请仲裁,你的证据已经足够了。现在问题是你们公司还有没有资产,如果公司注销或破产了,是否有资产承担赔偿费用。追问

我自己没有合同不影响仲裁吗?没有合同怎么证明我在13年7月到14年1月之间没签合同呢,谢谢你

追答

是否签合同的举证责任在企业,你无需证明

追问

哦哦,那就太好了,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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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25
公司已经濒临倒闭能赔到你的也就是工资,很好奇你从去年7月到今年都在干嘛?为什么不提出没有合同的疑问。追问

因为之前不知道没有合同会有补偿,并且向公司提出后,公司一直不理睬,直到解除时没有支付赔偿才了解合同法,知道不签合同是有补偿的

追答

现在涉及到公司的偿还能力,我想公司如果有能力的话也不会不签合同的,毕竟在一个公司做那么久,你还是乘着年轻赶紧找其他工作去吧,别把心思花在这种歪门邪道上,打了半圈官司下来,公司倒闭,你一样一分都拿不到。

追问

我在公司解除合同时就找到工作了。这不是什么歪门邪道,如果国家法律是歪门邪道,那你过的每一天都是在做歪门邪道的事情!我在单位期间多次提出续签合同,他们不管,公司领导克扣我们时,你怎么不说他们用的是不是歪门邪道,在我们工资拖欠了好几个月时,他们还能给小三买车,车钱够发我们大家一个月的工资了。目前打官司不是为了要赔偿金,重要的是拖欠6个月的工资还没给我们,不打官司你觉得他们会给我们?

追答

我觉得你既已经找到工作可以顶替现在的工作的话,就先开始做吧,原来的公司拖欠着的工资,交给律师处理,其他的别追究了。

第2个回答  2014-01-26
可以的

祝您一生平安,财源滚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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