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如何追讨欠缴的社会保险?

请问:前公司一直欠缴我的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长达6个年度,在我离职后5年仍然未缴,包括我在职期间从工资扣除的个人缴纳部分也未缴纳至相关单位,现在公司宣布破产重组,请问我该到什么部门申请追讨欠缴的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如果因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产生纠纷,劳动者要求赔偿损失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可以要求公司补交保险,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且单位破产时拖欠的社保费用会用单位的财产优先清偿。而公司在倒闭清算前需要到当地社保局按规定办理停缴手续,在职员工的社保处于停缴状态,才可以日后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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