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了,但一直没给职工交社保。劳动仲裁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缴纳社保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现企业破产了,按照法律规定,企业破产财产变现后,应优先清偿所欠职工代扣代缴的社保部门,最后才能清偿其他债务。
法律分析
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法律,企业在破产财产变现后,应优先清偿所欠在职职工代扣代缴社保部分的费用,而后清偿自身欠缴的保费,最后才能清偿其他债务。对于企业欠缴的保费,如果变现资产不足以清偿的,通常做法是经当地社保机构同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然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后,不影响职工缴费年限的计算、缴费数额的累计和养老金的计发标准。对于企业应当清偿的保费数额,职工无须自行计算,而可以交由破产管理人调查。管理人对债务核算完毕后,会列出企业欠缴保费清单,向全体职工公示。职工对清单中的数据有异议的,可以向管理人反映,要求更正。如管理人无故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破产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关系会因企业破产而暂时中断。职工找到新的工作,可以把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起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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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02
如果你是城镇户籍,可以去单位所在区的社保中心投诉,要求单位补缴。如果你是农村户籍,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年大概可以拿到几千块钱。
第2个回答  2020-01-02

您好,申请仲裁会把所欠点社保补缴齐。可惜单位就没钱 清算还不够还银行钱,真没辙,您先试试,总比坐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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