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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地役权?

如题所述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

一、地役权的效力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三条: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地役权的应用

1.房地产开发

地役权可以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各种设施和服务,例如道路、桥梁、给排水系统、绿化带等。通过在土地上设立地役权,开发商可以在不购买土地的情况下,获得土地所需的权益,从而实现房地产项目的顺利进行。

2.公共设施建设

地役权可以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如电力输送线路、电话通信线路、天然气管道、铁路线路等。政府或相关机构可以通过设立地役权,将这些设施建设在私人土地上,以满足公众的需求。

3.自然资源开发

地役权可以被用于自然资源开发,如矿产资源的开采、油田或风能发电场的建设等。通过与土地所有者达成地役权协议,开发商可以获取对自然资源的权益,并进行相应的开发活动。

4.农业合作社

地役权可以被农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用于租赁土地,进行农业生产。这种方式可以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提高农民的收入。

5.基础设施建设

地役权可以被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如城市道路、公园、停车场等。通过与土地所有者达成地役权协议,政府或相关机构可以在不购买土地的情况下,建设和管理这些基础设施,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9-11
地役权是指土地所有权人将其拥有的土地部分权利转移给他人,使得他人可以在该土地上行使一定的权利,但并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基本结构。通常情况下,地役权人可以在土地上建造建筑物、设施或者进行其他形式的利用,但是这些利用必须符合土地所有权人的规定和限制。同时,地役权人也需要向土地所有权人支付一定的费用,以换取行使地役权的权利。
在中国,地役权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土地利用方式。例如,在城市中,土地所有权人可以将自己的土地部分权利转移给他人,以便他人可以在土地上建造商业设施、停车场等。此外,在农村地区,土地所有权人也可以将自己的土地部分权利转移给他人,以便他人可以在土地上建造房屋、种植农作物等。
需要注意的是,地役权并不等同于土地租赁,因为地役权人仍然具有一定的土地使用权,而土地租赁则是将土地使用权完全转让给他人。此外,地役权也不同于地下空间权和地上权,因为这些权利是针对特定的土地利用方式而设立的。
第2个回答  2023-09-11
地役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对土地或房屋的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所受到的限制,这些限制通常是为了保护其他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地役权是对土地使用权的一种附属权利,可以由他人在土地使用权人的土地上享有特定的使用权或限制权。
地役权可以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 通行权:允许他人通过土地或房屋进行通行,例如设置通行道路、走廊或走私权。
2. 过境权:允许他人在土地或房屋上进行过境活动,例如管道、电线杆等。
3. 渗漏权:允许他人将液体、气体或其他物质渗漏到指定的土地上。
4. 支持权:允许他人依赖土地或建筑物的支持,例如邻近建筑物需要依靠土地或建筑物的支持以确保结构稳定。
5. 其他权益: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设立其他类型的地役权,以满足特定的需求和约束。
地役权的设立通常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并在相关地产权登记中进行记录。地役权的行使和限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尊重其他相关权益。
第3个回答  2023-09-12
所谓“地役权”,指的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根据《物权法》的最新规定,“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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