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一个半月了,第一次发工资扣了600做押金,劳动合同上写的是不干满3个月不给退押金,

上班一个半月了,第一次发工资扣了600做押金,劳动合同上写的是不干满3个月不给退押金,请问公司是不是违反劳动法了,我现在当天打了辞职报告,就走人了,领导也没有签。怎么拿回剩下的工资和押金

从你所述情况看,你公司涉嫌违反《劳动法》。
〈劳动法〉
1、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当天打了辞职报告,就走人了,不妥 。从上述看,你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根据相关规定: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建议你与单位协商,协商不能可以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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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25
没了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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