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跟他说我明天有事不能来上班,他跟我说你要是明天不来这个与的工资就没有了,请问他这样做对吗

我是2009年11月26号开始上班的,2010年1月28号离职的。

没有书面的东西,口头上说来说去是没有用的,口说无凭。这在法律上层面来讲,对自己维权是很不利的。法律讲的是证据,证据是什么,最起码是有书面的东西(或者是录音材料、视听材料等),且是经双方认可的那才是有效的证据。只要有证据,在怎么狡辩都是无法推翻的。因此,你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你才有把握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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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2-14
如果你真的是为了一些正事请假,那我个人认为他做的是特别不对的。
第2个回答  2010-02-23
不对
第3个回答  2010-02-25
请假这事可以说的蜿转一点,可以用商量的语气,这样对方也不好用这么硬的语气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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