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合同未到期,又重签合同,如果不签,原合同还有效吗?

合同本来是09年到期,可企业为了规避新劳动法,现在要求签订一个为期六年的培训协议,即变相的签订一个六年的新合同。如果我拒绝签订,那么原有的合同还有效吗?如果企业要解除合同,我可以拒绝交付违约金吗?

第1个回答  2019-03-03
你可以拒绝签订,因为签订培训协议的事可以视为对劳动合同的变更,须双方同意,你不同意,是你行使自己的权利.
如果拒签,原劳动合同应继续有效,除非企业能够证明该培训是必不可少,而且必须要持续六年.
企业提前解除合同,应视为企业违约,你非但无须支付违约金,还可要求企业支付违约金,双方的权利是对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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