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制度对中小企业有以下几方面的正效应:
1.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能更好地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有利于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中小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我国中小企业普通职工收入很低,其工资普遍低于社会平均工资。一线普通职工工资水平更低,大部分在最低工资标准附近波动。劳动力价格过低使得在劳动力市场低端的职工生计都难以维持,更谈不上人力资本增值。而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劳动者的后顾之忧,激发劳动者的工作热情,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中小企业效率和效益的提高。
2.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扩大劳动者的消费需求,为中小企业发展开拓新的空间。
购买力的严重不足是阻碍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过去中国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两个车轮拉动经济快速增长,消费占GDP的比重很小,近两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投资和出口的速度明显放缓,更需要依靠提高消费来促进经济增长。当前若维持最低工资标准不变,表面看来似乎有利于中小企业,实际上却不利于消费市场的扩大,进而也不利于中小企业的生产。而最低工资标准提高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购买力,缓解内需不足,并且会进一步扩大部分商品的市场需求,引致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为中小企业发展构建新的空间。
3.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挤压低层次企业的生存空间,促进中小企业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
优胜劣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中小企业成本增加,一批产品附加价值低、靠廉价劳动力赚钱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会被淘汰。中小企业要想赢得新的发展空间,必须加速产业升级,调整产业结构,培育一批新的高新技术产业和高附加值产业,必须注重改革创新,充分挖掘生产率、技术、制度的潜力,提高用人效率,降低人工成本。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李新春认为,劣势企业的退出,给优势企业腾出了做大做强的空间。从中长期来看,本地的产业集群不但不会缩小,反而会因优势企业的做大做强而不断提升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