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如题所述

2006年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决执行中央“保护资源、保障发展、节约挖潜、维护权益”的总要求,以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为主线,切实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矿产资源管理,为服务全省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据2006年浙江省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统计资料显示,全省现有土地总面积10539734.17公顷,其中,农用地8726648.79公顷,占82.80%;建设用地974839.67公顷,占9.25%;未利用地838245.71公顷,占7.95%。农用地中,耕地1916479.41公顷,园地692323.29公顷,林地5644841.71公顷,牧草地530.17公顷,其他农用地472474.21公顷;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753980.5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85731.35公顷,水利设施用地135127.81公顷。详见图1。

图1 2006年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利用状况

1.农用地

全年耕地减少85761.52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18517.71公顷,生态退耕4806.19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61652.70公顷,灾毁耕地784.92公顷。连续11年实现了全省耕地占补平衡。

继续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全年建设占用基本农田293.85公顷,补划295.93公顷,年末基本农田1808920.02公顷,与2005年持平。

2.建设用地

为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搞好建设项目的年度衔接,继续将土地整理折抵指标纳入年度计划管理,分期分解落实用地指标,并及时进行调整,基本保证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用地的合理需求。全年共批准建设用地17910.52公顷(耕地10679.29公顷),其中,国务院批准1881.32公顷(耕地988.43公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16029.20公顷(耕地9690.86公顷)。

(三)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完成了全省补充耕地实行按数量、质量等级折算的基础工作。积极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和以农村宅基地、废弃工矿建设用地复垦为主的建设用地复垦工作,拓展耕地占补空间,加快新农村建设。全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新增耕地23497.01公顷,总投资额378717.60万元,其中通过土地整理增加耕地 12506.88 公顷,占耕地增加总量的53.23%,复垦耕地3459.88公顷,占14.72%,通过土地开发增加耕地7530.25公顷,占32.05%。

图2 2006年全省耕地整理复垦开发比例图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截至2006年底,全省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种96种,其中能源矿产3种,黑色金属矿产3种,有色金属矿产11种,贵金属矿产2种,稀有、稀土及分散元素矿产7种,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产7种,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9种,建材原料及其他非金属矿产53种,水气矿产1种。

表1 截至2006年底浙江省11种(类)主要矿产保有查明储量统计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2006年地质勘查费共投入5212.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1179.54万元,比2005年增加11.27%,地方财政拨款1541.71万元,比2005年减少21.74%,国内企事业投入2491.47万元,比2005年增加93.42%。完成机械岩心钻探工作量40883米,完成坑探工作量1286米。

全年共提交地质勘查报告273份,新发现矿产地5处。

新查明矿产资源量的矿种有:铁矿84万吨(矿石),钼矿8887吨(金属),普通萤石350万吨(矿石),水泥用灰岩5151万吨(矿石),玻璃用脉石英88万吨(矿石),钠长石11万吨(矿石),叶蜡石146万吨(矿石)。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全年颁发有效勘查许可证126件,面积1223.89平方千米,其中变更9件,新立64件,延续51件,其他2件。有效采矿许可证3703件,面积360.69平方千米。其中变更600件,新立242件,延续2052件,其他809件。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经过多年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全省矿产资源开发逐步走向规范,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有了稳步提高。2006年全省矿山数和从业人员继续减少,矿石产量略有增长,矿业产值继续上升,矿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省开采矿种68种(其中煤矿等6矿种处于停产状态),比2005年减少2种;生产矿山3711家,比2005年减少10.79%;从业人员11.26万人,比2005年减少8.13%;矿石采掘量41128.73万吨,比2005年增长10.65%;实现矿业总产值80.92亿元,比2005年增加7.29%;利润总额5.85亿元,相对2005年增加21.23%;税金总额8.88亿元,比2005年增加20.18%。

同时,全省矿业劳动生产率持续快速提高,人均矿石采掘量、人均矿业产值和人均利税总体逐年上升,2006年人均利税达1.3万元。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了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的力度。国发[2006]31号文件下发后,从9月6日开始,全省工业用地一律实行招拍挂出让。经过近两年的深入调查研究,制订了《浙江省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方案》。

2.土地一级市场

全年国有土地供应总面积为24123.16公顷,比2005年减少5.04%。其中出让13130宗,面积18588.41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77.06%,合同收入10102492.10万元,单位面积出让价款为543.48元/平方米,基本与2005年持平。出让土地中,协议面积 13888.37 公顷,占出让总面积的74.71%,合同收入2805848.52万元,占出让总收入的27.77%;全年土地招标、拍卖、挂牌面积4700.04公顷,占出让总面积的25.28%,合同收入为7296643.58万元,占出让总收入的72.22%。2006年全省土地出让情况详见图3。3.土地二级市场

图3 2006年全省土地出让情况

土地二级市场继续呈现活跃趋势。全年转让土地148175宗,面积3540.28公顷,转让金2530409.52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加2.50%,12.37%和15.88%;出租451宗,面积79.76公顷,租金1497.80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加21.24%,89.41%和0.71%;抵押85937宗,面积74712.03公顷,抵押金43136363.16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加17.41%,68.59%和2.70%。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规范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工作

目前,全省101个国有及国有控股矿山企业中有89个完成采矿权有偿取得,基本上实现了国有矿山企业采矿权有偿使用工作的目标。同时,积极推进探矿权有偿使用制度的改革。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全年探矿权出让64宗,其中1宗为挂牌,合同金额20万元,其余全部为行政审批。采矿权出让1690宗,合同金额138607.28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加14.42%和158.11%。其中招标、拍卖、挂牌706宗,占出让总宗数的41.78%,有偿出让比例比2005年增长24.16%,合同金额68314.11万元,占总金额的49.29%。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全年转让探矿权5宗,价款5179万元;转让采矿权20宗,价款2022.60万元,其中出售16宗,价款1899.60万元,分别占总数的80%和93.92%。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全省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14368件,其中2006年发生5320件。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3724件,涉及土地5774.8公顷,其中,耕地3439.2公顷。立案查处2006年发生的土地违法案件5063件,涉及土地面积1502.8公顷,其中耕地874.2公顷。

截至2006年底,已结案13635件,涉及土地5719.3公顷,其中耕地3430.3公顷。当年发生的土地违法案件结案4879件,涉及土地1440.2公顷,其中耕地832公顷。

2006年全省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共拆除建筑物、构筑物594.5万平方米,没收建筑物、构筑物1770.1万平方米,收回土地1118.7公顷,其中耕地571.7公顷,罚没款63926.5万元。

(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全省共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339件,已结案328件;吊销勘查许可证1件,吊销采矿许可证2件,罚没款1498.37万元。

(三)主要特点

1.土地违法案件数量和面积均有下降,但仍在高位运行

2006年全省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14368件,立案查处13724件,比2005年分别下降10.7%和2.2%。2006年全省发现的土地违法案件和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涉及的土地面积,比2005年分别下降35.3%和34.2%,其中非法占用耕地面积大幅下降,分别下降43.4%和44.3%,这说明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已明显减少。

2006年继续保持执法监察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土地执法大检查和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在全省31个县(市、区)组织开展了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发现和集中查处了一批土地违法案件,土地违法案件查结率达到99.35%,其中当年发生案件查结率96.37%。

2.非法占地类案件比例较大,单宗违法用地面积比2005年有较大幅度下降

2006年新发生的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5063件,涉及土地1502.8公顷,其中耕地874.2公顷。在查处的这些案件中,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地4595件,涉及土地面积 1313.7 公顷,其中耕地面积742.5公顷,占2006年新发生案件立案数的90.8%,土地面积数的87.4%,耕地面积数的84.9%。在2006年立案查处的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地案件中,平均每宗违法用地案件涉及土地4.3亩,主要集中在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和村民非法占地建房。2006年全省发现农村个人违法占地建房3123起,占2006年新发生违法用地总数的58.7%。

(四)发生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主要原因

全省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全省土地资源紧张,人地矛盾比较突出,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土地需求与供给矛盾十分尖锐,一些单位为了追求发展,不顾违法用地。

(2)一些地方政府和领导没有真正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用地观念,以土地换发展的冲动仍很强烈,发生土地违法行为的动因尚未根本消除。

(3)一些地方执法监察工作软弱,行政处罚执行不力,该拆除的没拆除,该收回的没收回,一罚了事;一些地方在对责任人的处理上,存在抓小放大、抓次放主的现象,查案的威慑力不够。

(4)基层特别是村级国土资源管理力量比较薄弱,信息不灵,对土地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103件,2005年底未结案11件,审结89件,2006年底未审结案25件。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截至2006年底,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从业人员239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993人;直属单位职工4403人;乡级国土所4569人。全年收入总额51559.23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拨款49 639.75万元,其他收入1919.48万元。全年参加干部培训424人次,其中党校培训40人次,行政学院93人次;参加学历教育133人,当年3人获得硕士学位。

七、问题与建议

统计显示,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不断增强六种意识,努力做到六个坚持,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是发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表现在:①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双重压力越来越大,维护权益和维护稳定的要求越来越高;②国土资源开发利用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出现,加强监督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③干部队伍素质跟不上新形势的要求,工作作风不实现象有所抬头。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执行调整后的建设用地有关税费政策,继续深化征地制度改革。

(2)强化矿产开发监督管理,切实加强矿产资源规划,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市场,深入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3)不断提高对“深化完善体制提高素质”的认识,明确“深化完善体制提高素质”的要求和途径,把“深化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作为经常性工作深入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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