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尚未办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但一直强硬要求我们施工单位入场施工,请问如何处理?

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尚未办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但一直强硬要求我们施工单位入场施工。用户自建变电站土建结束后,无法验收。进入不了电气安装阶段。业主出函要求我们继续施工,监理单位不同意。请问如何处理?

“未领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是业内常态,在施工许可证未拿到前,监理应该签发工程暂定令或相关联系单,如果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情况下发生了重大的安全事故,在此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留有书面管理文件。

措词:由于你单位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提前对本工程局部楼幢基础组织实施。根据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建设厅有关文件条文规定,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均属于违法施工,现通知你单位必须于XX起,对本工程的提前施工的楼号基础部位(工序)实施暂停施工,并按下述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1、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再施工

2、开工前完善场区内三通一平及临设,并提交正式的开工申请报告。

相关法律条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条: 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第十三条: 本办法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业内前辈建议:

首先在工程例会中必须明确提出监理的意见,即:由于前期手续不完善,施工许可证未办理的情况下,监理单位不便签发开工令。其次,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向建设单位发文:由于施工许可证尚在完善中,建议现场仅可进行前期准备施工,希望建设单位尽快落实前期相关手续,以使项目开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程序性要求。第三,以备忘录的形式对于会议纪要及工作联系单位签发后建设单位给予的表态做进一步的记录。(备忘录是可以抄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第四,风险转移,即:向监理公司书面传达现场面临的问题,如现场具有潜在的重大危险源,则向公司上级领导汇报,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风险转移为监理单位的风险。第五,这些工作做了后,还得对现场安全管理进行强有力的督促。

尽量在现场管理多留存书面管理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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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01
建议一:可以和建设单位沟通,一是沟通许可证计划办下来的时间,二是沟通如果最终办不下来,在相关部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惩罚的,签字协议,由建设单位承担!
建议二:现在好多项目都存在这种情况:建议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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