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农村的,有两处宅基地,两个宅基证上一处是我的名字(我自建房),一处是我父亲的名字(父亲自建房

我家是农村的,有两处宅基地,两个宅基证(88年发放)上一处是我的名字(我自建房),一处是我父亲的名字(父亲自建房),而且我与父母已分家离户,现因拆迁补偿问题,工作组说一处按我父亲的名字正常安置赔付,标准为200平方安置房,100平方安置款,超出部分按200元/平方;另一处只能按我叔的名字进行安置100平方安置房,其它赔成钱(我叔于80年接我爷爷的班,已转为非农业户口,并且单位分有住房,在我爷爷奶奶在世期间,一直由我父母赡养送终,我叔向来不管不问,有村人为证,爷爷去世后,我叔未负担一切丧葬费用)。问,我这处宅基地能否按正常标准进行安置赔付200平方安置房?如果能,我要向什么部门去反映? 现在我叔以工作组发放的通知为由,说这100平方安置房为他所有,理由是接班前他是农民,问,这套安置房该归他所有吗?我有没有权利要回该套安置房? 农村宅基地没有房产证,只有宅基证。

既然宅基证上写的是你的名字,那么所有权人就应该是你。涉及到拆迁补偿也应该是给你补偿。
去当地政府设置的信访办公室或者是去找拆迁办的人就可以。
主要是你有证件能够证明这些。
还有关于赡养你爷爷奶奶的问题,如果没有你爷爷奶奶的遗嘱说把房子遗赠给谁,那如果证件上的名字是你爷爷奶奶,这样的话你的叔叔是和你父亲有相当的继承权的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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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02
明显是工作组的问题啊!宅基地是你的名字,为什么给别人啊!还有个问题就是你有没有两处的房产证啊,上面是谁的名字啊?
如果你们那里都是都是只有宅基证的话,对你更有利拉啊!他们工作组的小小通知还能大过国家的法律啊!?放心吧,只要你自己不妥协,继续向上反映,你就会赢的!要是你们村还有你这样的情况,你们大家就联合起来一起去上访,更有效的!或者你通知新闻媒体进行曝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0-31
农村的集体土地属于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也就是说只有这个集体内的成员才能享受村民待遇,房屋的确权也应该按土地使用证来确权,你有土地使用证就说明你对该房产拥有产权,现在谁把该房的产权给你叔都是侵犯了你的权利,你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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