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11-15
不想干的话,可以申请离职。只要是提前申请离职,到一定时间后就可以算是正常离职了(试用期3天,正式员工30天)。只要你提前申请到这些时间后,不管厂里同不同意你走人,你都可以辞职走人而不算违反劳动合同了。不过要记得:
你递交离职申请书后,不管厂里面批不批都无所谓,关键是一定要有人签收(这个可是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要不然之后他们这些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
你提前申请离职后(试用期3天,正式员工30天),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通过寄特快专递给厂里,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然后自己也要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保留好劳动合同。这些也是作为证据用的。
然后到时间(试用期3天,正式员工30天)你就可以离职走人了,厂里同不同意无所谓了。如果厂里要是因为这个不给你结算工资什么的,你可以根据上面我说过的证据去劳动局告他们,让劳动局来帮助你维权拿回工资。你只有有上面我说过的申请正常离职的证据,你去告他们肯定能赢,肯定能拿回来你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