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消防档案应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①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区域)情况。
②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及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③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④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⑤专职消防队、志愿(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⑥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等。
(2)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①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者决定。
②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③防火巡查、检查记录。
④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定期检查、检测以及维护保养的记录。
⑤有关电气线路、设备以及防雷设施检测记录。
⑥消防安全培训、灭火以及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⑦火灾情况记录。
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⑨消防奖惩情况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