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折算工龄退休待遇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折算连续工龄、换算缴费年限的规定:

(一)从事井下、高温工种的时间,按一年折算三个月的连续工龄,可换算成一个半月的缴费年限事有毒有害工种的时间,按一年折算六个月的连续工龄,可换算成三个月的缴费年限。

(二)从事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不得超过其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提前年限,最多不超过五年。

(三)从事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只能作为退休时计算过渡性养老金部分的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