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同一个城市出现两个养老保险账户咋办

我曾在一个公司工作,交了社保后,换到同城市另外一家公司工作,该公司也为我继续交保险至今,现在我在另外一个城市工作,回去转保险关系发现这我的保险以我一个人名字出现两个账户,一直没有间断,社保中心只让我转移出其中的一段时间的账户,这对我来说不公平,请问该怎么解决,两个单位的账户能否合并?

一人多帐户请及时与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妥个人账户转移、合并手续。产生原因主要为职工未及时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或续保手续。

每年4月底之前的转入缴费年限反映在累计缴费年限中;每年5月以后的转入缴费年限不反映在累计缴费年限中。公网与内部业务网络物理割断,查询的养老保险账户非实时数据,系前二个月的信息。

打印本人明细参保信息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社保卡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员工委托他人查询本人参保信息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社保卡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除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其余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扩展资料

社保个人账户分为:医疗账户、养老账户。其他的包括生育、工伤、失业等皆存于社保中心。

如有身份证号码重复,请与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最后办理中断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确系本人身份证号码重复的,请到公安户籍中心申请变更身份证号码。

用人单位申报时填写错误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录入错误。发现此类问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更正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个人账户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7-30
一个人如果在一个城市有两个养老保险帐户,合并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社保账户跨省转接,取决于省际社保机构的合作、协调机制是否已建立。在同一城市内,在不同时期,参保人有两个养老金账户的,依法应当可以合并计算缴费年限,但是不一定会合并账户。如果是同一城市内,在同一时期,参保人有两个养老金账户的,依法只能按其中一个账户计算缴费年限,另一个账户应当注销。参保人注销某个养老金账户后,可以要求社保机构退回个人账户内资金。
一、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一般来说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二、尽管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如果你的两个账户的户名、档案的名称都相同,可以合并.
一个人不可以买两份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不同于商业保险。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的,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第3个回答  2010-04-05
首先,社保是统筹管理,也就是说在同一个统筹区域内是不允许开2个社保帐户的。

新单位如果说跟原单位属于同一个统筹,就需要转移社保关系之后才可以续交。
否则就可以在新单位重新开一个帐户交纳社保。

其次,既然你能够开2个帐户,那么是独立的,就可以合并这2个帐户。
需要分别向2地社保局申请转移且合并才可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09-11
我1996年4月至2007年1月在原单位参加养老统筹,后来由于下岗,个人一直未交养老统筹,但单位一直在0申报,2006年后新单位又给交三金,我现在想把两个账户合并为一个账户,请问还需要交清原单位的千费吗?原单位要我个人承担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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