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你说的情况不详细,我们无法帮您分析,只有伴随着劳动法,你可以参考一下下面的情况下,雇主
第85条,由劳动行政部门限期支付订购的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差额;不支付的,用人单位应当责令50%以上,由于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给雇员的数量百分之百:
(一)未及时足额缴纳劳动报酬按照劳动合同和国家有关法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较低;
(三)不支付加班费的加班安排;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员工依照本法的规定。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
自用工之日起不少于一年了一个多月结束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支付两倍月薪。的工人的合法权益
第77条被侵犯,依法要求有关部门或者申请仲裁,诉讼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b)不充分和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规
(四)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的利益;
(五)第26条因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的第一款规定的情况;
(六)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和国家,以充分和及时支付工人劳动报酬的规定。
雇主没有支付所欠的全部款项或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出具依法支付令。
等,只要你想证明,你可以去劳动部门反映情况,他们会帮助你,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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