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主动辞退,但每个月发最低工资标准,逼着员工走这种公司,真的很低档。大家应该都比较害怕自己遇到这样的一个公司,如果说你真的不想要这个员工,那么你大大方方的说出来给赔偿金,咱们什么事都没有,但就害怕遇到这种老板。和这种老板在一块工作,真的会很气愤。
一直都觉得找工作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你找了这家公司,这家公司看上了你,你们才能够达成协议,如果说其中有任何一方不满意这个协议,这个合同就打不成。但有些公司它就不一样,在压榨完你的价值之后他就会想要辞退你,但为了不赔偿不给赔偿金,他们会用一些比较低价的手段来逼迫员工自己辞职,这种老板其实很差劲。而且他们的这种行为很低档,大家在这家公司工作应该都不会很开心。
大家要知道是公司是有一定标准的,公司是不能够随意变动的,如果说用人单位采用这种方式来降低工资,建议咱们申请劳动仲裁。属于我们的东西,公司方面一分不少地都得吐出来。不过当咱们发现遇到这种公司之后,尽量果断一些,不要让自己在这家公司耗费太长的时间,该起诉起诉,该申请劳动仲裁就申请劳动仲裁,要解除劳动关系,同时也要要求对方进行经济补偿。
希望公司做事不要把事做的太绝了,毕竟谁也不知道这个人会不会遇上其他的同事,他们到时候在外面一评论你们这家公司的风评就差到了极致,那个时候应该没有多少人愿意来这家公司工作。做任何事情都需要光明正大,只有这样别人才心服口服,总使这些见不得人的手段,真的让人看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