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迁移城市农村田地还能拥有吗

如题所述

还能拥有。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扩展资料: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宝玉29日在北京回应农民进城落户后承包地会不会被收回的问题时说,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不管进到哪个城市,在承包期内不得收回承包地。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当日表决通过了新修改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何宝玉随后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作出上述回应。

他说,承包期内不得随意调整农民的承包地,不得随意收回农民的承包地,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内容。

何宝玉还指出,对进城农民来说,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权益是他们在农村的最后一点财产和利益,所以对部分农户在进城后一段时间内,既有城镇居民的身份同时又保留土地承包权益,整体上讲不妨宽容一点、大度一点,不要一看到农户进城,就急急忙忙把承包地收回来。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何宝玉说,我们这次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对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作出了重大的修改。

在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法时,在第26条做了一个区分,原则上说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收回农民的承包地,但底下又区分了两款,说农民进入小城镇的,可以按照他们的意愿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款又作了一个规定,农民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该交回他们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有权收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土地承包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何宝玉谈农民进城落户后承包地会不会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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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14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2008年以后,你原来的村子没有调整承包经营地的,应当还有。
一、其实你的提问,让人很疑惑的。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家庭承包制,并不是个人承包制,如果你以前的责任田,那你2008年到城市生活后,如果你家里还有其他成员在农村,那你原来的责任田不得收回,即由家里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为了保持土地使用的稳定性,国家规定承包经营30年不变,即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二、如果你们全家农转非了,或者你就是一个人,现在已经农转非了,那土地应当收回。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有明确规定 :
1、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2、因农村承包属于家庭承包方式,如果其中家庭成员某一人转户的,土地可由其他成员耕种。(即不得强行收回)
三、如果你在以前有资格承包时,没有承包的,那也是没有责任田的。
如果你在外面打工多年而不回家,当年你有资格承包时,你放弃了承包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你现在的户口还在农村,你现在回去也是没有责任田的。这种现象并不奇怪,因为当初承包经营是要交农业税的,在外面种不了地,反而要交税,不少人就放弃了,不像现在地是白种的,国家还有粮食直补。
具体情况,你自己怎么可能清楚呢?实在搞不清,你可以先问问村里的其他人,再问问村干部。另外,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的,并是你名下的,你只是承包经营,有使用权而已。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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