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但父亲已去世,母亲健在,如何将房产过户到儿子名下?

父母的房子还没完工我自己也出了一部分钱,现在父亲去世,母亲健在,请问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吗。因为我们是在农村建房子,以前的老瓦房不能住人了,已经成危房了,建现在这个房子是国家政策不收任何费用,也就是说不用办理任何手续就可以建房子,房子也没有完工,因钱不够,而且也没有搞粉刷就更不能说装修了

可以先按继承处理,母亲继承房屋四分之三,儿子继承四分之一份额,然后母亲将其四分之三份额赠予儿子,需要进行公证,办理过户时要带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父亲死亡证明,父母结婚证等。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有继承,赠与,买卖,三种过户方式,具体的需要看父母和子女持有住房情况来定。
法律分析
买卖方式,如果住房是父母合法拥有满两年,又是父母家庭为一住房,子女名下也没有其余住房,这种情况下买卖过户合适。这种情况下买卖过户可以省去部分营业税和部分个人所得税,缴纳契税可以减半征收。所以买卖过户很划算。赠与方式,如果住房不是父母名下唯一住房,没有持有满两年,子女名下也有其他住房,这种情况下赠与过户相对划算,可以省去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继承方式,办理继承需要父母死亡后,才可以办理,税费只有继承公证费的百分之二,其余有手续费几百元,继承过户是最省钱的。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余形式)。法律术语称这种合同为诺成性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只要承诺就可以成立。基于该合同的诺成性,赠与人做出意思表示时虽未实际取得但将来可以取得的财产,也可成为赠与合同的标的。赠与是指既不需要付息也不需要还本,是标的单方面转移。买卖一般指双方通过实物或者货币进行交换以换取自己所需物品,一般会签订买卖合同,买卖由买卖主体、买卖客体和买卖内容三要素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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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19

跟房子现在盖到什么程度?没有关系,这个房子地基和产权是你父亲的名字。如果你母亲放弃她的继承的话你是完全可以继承这套房子的如果没有其他兄弟姐妹的话直接在你母亲签字同意的情况下房子可以直接过户到儿子的名下。是可以的。合理合法合情。但是如果说你母亲并不想放弃,或者你有其他的兄弟姐妹在那可能事情就相对比较复杂了,这个事情如果你一。一定想的话可能会要给她们一些财产上的补偿。

第2个回答  2021-06-19
父亲去世了,房产证的名字是父亲的,母亲还健在,如果想要过到你的名下,也是很复杂,这个首先就得看你父亲,就是爷爷奶奶,现在还是否健在?如果你母亲同意房产过到你的名下,看你是否有兄弟姐妹,如果就是是你自己,那还好办,把一切手续都带全,让你母亲人到场,亲自签字,同意把房产过到你的名下,另外也得争取你爷爷奶奶的意见,如果他们都同意,那就好办,拿着所有的证件到房产公证处把名字,原设计的直系给你这个人员,就像我刚才说的,如果他们都见到我特别爷爷奶奶,有多件在都得征求他们意见,必须每个人都都签字,这就是法律生效,有一个不签字的,那就都不行,特别是兄弟姐妹,不完善就是这几个直系的人吧,都必须得到场签字,有一个不签字,你就办不成,再到就是房产公证处去咨询一下,到那了解一下情况,把需要的手续都带齐全,然后他们就帮着你办理了
第3个回答  2021-06-19
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但父亲已经去世,母亲健在,母亲有支配房产的权利,如果母亲同意,没有异议,完全可以过户到儿子的名下。如果母亲不同意,将不能过户到儿子名下。具体程序去房产部门去咨询。能否过户也可以去咨询法律部门。
第4个回答  2021-06-19
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但是父亲去世,母亲健在,现在将想。把房产过户到儿子的名下,这是可以的,首先你父亲有没有遗嘱,没有遗嘱的话,他的遗产1万十年,母亲继承这样的一半,由你父亲的父母以及所有子女平分。如果你父亲只有一个儿子的话,那就不成问题,关键是要介绍你的爷爷奶奶,共同去房产登记局。登记过户,只要他们同意,都可以的,而且现在人直系亲属之间继承房产是不用交税的,只需要几十元的工本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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