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有一年多了,始终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现在要辞职请问可以随时走吗?还有工资会怎么算

如题所述

1、没签劳动合同,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缴社保等;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3、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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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28
按法律规定是可以随时走,根据你的实际工作天数发工资。
问题是你不按公司程序走的话公司会不会扣你的工资,你要考虑好
因为打官司的话毕竟还是麻烦
第2个回答  2013-06-28
按程序走的话,公司上班一年多。已经是正式员工了,离职的正常程序是要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待批。一个月后他批不批准,你都可以直接走人,他没有权利扣你工资。但是如果一个月内,他没批准你的辞职,你就离开了,那么他可以扣你工资的。不过你没有签合同,他应该不会拖多久的。最好还是先打辞职报告,用个比较紧急的理由..就可以提前离开。
第3个回答  2013-06-28

    劳动法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一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支付双倍工资。   这要求你要报存实际上班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  工资条等。

    辞职的话,要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一个月后单位批准与否你都可离开,且工资要正常发放。

第4个回答  2013-06-29
1、你在公司工作了一年多,却始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2、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公司未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同样是违法的,应予补缴。
3、由于是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随时离开,无须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并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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