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一家公司上班,但上了一个月之后,家中有急事,加上身体等各方面都不适应(尤其是我有十二指肠溃疡),一熬夜就很很难受,我是上夜班,于是我打算离职,但是公司领导一拖再拖,先是组长骗我,托了一天,再副主管托了一天,主管拖了三天,明天是离职单上的离职时间,几天我去找主管签字,结果他把我的离职日期改成了20号,本来是13号的,说是如果13号就算是急辞(会扣工资),我其找劳动局可以吗?他们可以解决吗?
是试用期呀!但是通知厂方,呵呵,关键就是通知之前要经过各级领导呀!
追答也不是什么好厂
找各级领导说明情况
把试用期这一事挑明
以后进厂谈的时候要当心
唉算了,已经办急辞了,家里真的有事了
追答现在的社会有很多无奈
追问嗯是啊,不过谢谢了!
追答不用客气
一路顺风